英国专线宽带费用


在当今信息时代,互联网的发展已经成为现代人工作和生活的基础。无论是商务办公还是个人使用,稳定高速的网络连接都显得尤为重要。而随着全球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在不同国家开展业务,因此需要一种稳定的、高速的网络连接方式,以满足其远程办公的需求。为了满足企业客户的需求,TOPEST韬博供应链在英国专线宽带费用上提供了卓越和经济的解决方案。
TOPEST韬博供应链作为一家领先的网络通信服务提供商,专注于为企业客户提供高速、稳定、安全的网络连接。在英国市场上,TOPEST韬博供应链与多家大型电信运营商合作,通过优质的专线宽带服务实现了稳定、快速的国际网络连接。与传统的宽带相比,专线宽带具有更高的带宽、更稳定的连接以及更快的速度,能够满足企业客户对网络连接的高要求。
在英国专线宽带费用方面,TOPEST韬博供应链通过与电信运营商合作,提供了多种选择,以满足不同企业客户的需求。客户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宽带套餐,避免了不必要的浪费。同时,TOPEST韬博供应链还提供了灵活的计费方式,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使用情况选择包月、包季或包年的付费方式,降低了企业的网络成本。
此外,TOPEST韬博供应链还在专线宽带服务上提供了一系列的增值服务,以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比如,提供24小时的技术支持,确保客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能够及时解决;同时,TOPEST韬博供应链还提供了网络监控服务,能够实时监测网络连接的质量和稳定性,及时发现和修复问题。这些增值服务的提供,让客户在使用专线宽带的过程中感受到了更加全面的保障和支持。
总之,TOPEST韬博供应链通过提供优质、稳定的专线宽带服务,为英国市场上的企业客户提供了高效、经济的网络解决方案。不仅仅是提供高速的网络连接,TOPEST韬博供应链还通过提供灵活的计费方式和一系列的增值服务,为客户降低了网络成本,提升了客户的满意度。无论是远程办公还是远程会议,TOPEST韬博供应链的专线宽带服务都能够为企业客户提供稳定可靠的网络支持。

提单是个什么鬼?

提单是个什么鬼?提单和运单是一回事儿吗?
听说提单种类繁多,各种提单的用途和风险如何?
国际货代精英()为你总结
1. 海运提单的定义及三大属性
海运提单(Ocean BL)是承运人(船公司)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还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具有物权性质的提货凭证。海运提单的三大属性:
1)承运人接收货物的收据
2)承运人和托运人运输契约的证明
3)提单所记载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很多海运提单还具有流通性,具备一定条件时,可以流通和转让
特别注意:
习惯上海运的才叫提单,空运的叫运单或航空运单,铁运的叫铁路运单,当然海运的也有一种跟航空运单和铁路运单类似的单证,那就是海运单。
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不等于海运单(Seaway Bill),海运提单跟海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最根本的区别在于:
海运提单是物权凭证,谁拥有提单,就意味着谁拥有货物的所有权,提单具有流通性,可转让;而海运单、航空运单和铁路运单则不具有物权属性,拥有这些单证并不意味着拥有货物的所有权,因而没有流通属性,不可转让。
从大的方面看,海运提单可以分为两大类别:船东提单和货代提单,每一个类别根据不同用途或特殊情况,各自又可以包括很多不同种类(下文将会列出20种进行解读),如船公司签发的清洁提单、指示提单、多式联运提单、交换提单、甲板货提单等都属于船东单的范畴。
2. 海运提单的两大类别
MBL: Master Bill of Lading 俗称船东提单,即由船公司所签发的提单(船东提单做电放一般收取电放费200-500元,这是船公司收的。)
HBL: House Bill of Lading  俗称货代提单,即由货代公司签发的提单(订舱代理自己签发的提单,这个提单做电放可能不收电放费尤其是海运拼箱时。)
3. 船东提单和货代提单的不同点
第一,HBL是货代签发的提单,不能直接以此来向承运人提货;MBL是船东签发的提单,可以直接以此来提货。
第二,HBL的抬头一般是客人指定的货代公司的抬头,货代公司签字或盖章;MBL的抬头是船公司的抬头,船公司签字或盖章。比如:走COSCO,其抬头就是COSCO Container Lines Co., Ltd....签字也是COSCO的。
第三,在目的港提货时,要用货代单HBL来换船东单MBL才能提到货物。
PS:以上区别仅供参考,可能有人有不同意见,欢迎你提出自己的看法哈。
4. 根据不同用途和特殊要求,常见提单类型有:
(1)船东提单
(2)货代提单
(3)收货待运提单/待运提单
(4)已装船提单
(5)清洁提单
(6)不清洁提单
(7)记名提单
(8)不记名提单
(9)指示提单
(10)直达提单
(11)多式联运提单
(12)联运提单/转船提单
(13)班轮提单
(14)租船合同提单
(15)最低运费提单/起码提单
(16)合并提单
(17)分提单
(18)交换提单
(19)倒签提单
(20)预借提单
(21)舱面提单/甲板货提单
(22)过期提单
文/-国际货代精英☆


为什么必须用正本提单向海关申报?

正本提单、运单是进口货物收货人持凭提货的物权凭证,也是向海关报关时必备的随附单证,企业应凭正本提单、运单办理通关手续。海关在放行时货物时,应在正本提单、运单上加盖放行章。


介绍海运运价的基本形式

 1.均一费率

  均一费率(Freight for All Kinds Rates,简称FAK)是指对所有货物均收取统一的运价。它的基本原则是集装箱内装运什么货物与应收的运费无关。换句话说,所有相同航程的货物征收相同的费率,而不管其价值如何。它实际上是承运人将预计的总成本分摊到每个所要运送的集装箱上所得出的基本的平均费率。

  这种运价形式从理论上讲是合乎逻辑的,因为船舶装运的以及在港口装卸的都是集装箱而非货物,且集装箱占用的舱容和面积也是一样的。但是,采用这种运价形式,对低价值商品的运输会产生负面影响,因为低费率货物再也难以从高费率货物那里获得补偿。这对于低费率商品的货主来说可能难以接受。例如,集装箱班轮公司对托运瓶装水和瓶装酒的货主统一收取同样的运价,尽管瓶装酒的货主对此并不在意,但瓶装水的货主则会拒绝接受这种状况,最终,船公司被迫对这两种货物分别收取不同的运价。因此,在目前大多数情况下,均一费率实际上还是将货物分为5~7个费率等级。

  2.包箱费率

  包箱费率(Commodity Box Rates,简称CBR),或称货物包箱费率,是为适应海运集装箱化和多式联运发展的需要而出现的一种运价形式。这种费率形式是按不同的商品和不同的箱型,规定了不同的包干费率,即将各项费率的计算单位由“吨”(重量吨或体积吨)简化为按“箱”计。对于承运人来说,这种费率简化了计算,同时也减少了相关的管理费用。

  按不同货物等级制定的包箱费率,等级的划分与件杂货运输的等级分类相同(1~20级)。不过,集装箱货物的费率级别,大致可分为4组,如:1~7级、8~10级、11~15级和16~20级,或1~8级J级、10~11级以及12~20级等,但也有仅分3个费率等级的,采用这种集装箱费率的有《中远第6号运价表》的中国一澳大利亚航线、中国一新西兰航线、中国一波斯湾航线、中国一地中海航线、中国一东非航线等。

  3.运量折扣费率

  运量折扣费率(Time-volume Rates,又称Time-volume Contracts,简称Tvc)是为适应集装箱运输发展需要而出现的又一费率形式。它实际上就是根据托运货物的数量给予托运人一定的费率折扣,即:托运货物的数量越大,支付的运费率就越低。当然,这种费率可以是一种均一费率,也可以是某一特定商品等级费率。由于这种运量激励方式是根据托运货物数量确定运费率,因而大的货主通常可以从中受益。

  起初,这种折扣费率的尝试并不十分成功,原因是有些多式联运经营人在与承运人签订TVC合同时承诺托运一定数量的集装箱货物,比如说500TEU,从而从承运人那里获得了一定的费率折扣,但到合同期满时,他们托运的集装箱并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数量,比如说仅托运了250TEU。显然,承运人就会认为自己遭受了损失。正因如此,使得所谓的“按比例增减制”越来越普遍。根据这种方式,拥有500TEU集装箱货物的货主,当他托运第一个100TEU集装箱时支付的是某一种运价,那么,他托运第二个100TEU集装箱时支付的是比第一次低的运价,而他托运第三个100TEU集装箱时支付的是一个更低的运价,以此类推。目前,这种运量折扣费率形式采用得越来越广泛,尤其是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充分利用这种方式节省费用,不过,采用TVC形式并非都是有利可图的。对于一个新的,当然经营规模也可能是较小的多式联运经营人来说,相比大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如果采用TVC费率形式,将处于不利的局面,这是由于其集装箱运量十分有限而不得不支付较高的运费率。


包机运输的分类和优缺点

包机运输(Chartered Carrier)是指航空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费率,将整架飞机租给一个或若干个包机人(包机人指发货人或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从一个或几个航空站装运货物至指定目的地。包机运输适合于大宗货物运输,费率低于班机,但运送时间则比班机要长些。  
      
     包机运输方式可分为整包机和部分包机两类  
  1.整包机  
  (1)即包租整架飞机,指航空公司按照与租机人事先约定的条件及费用,将整架飞机租给包机人,从一个或几个航空港装运货物至目的地。  
  (2)包机人一般要在货物装运前一个月与航空公司联系,以便航空公司安排运载和向起降机场及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办理过境或入境的有关手续。  
  (3)包机的费用:一次一议,随国际市场供求情况变化。原则上包机运费,是按每一飞行公里固定费率核收费用,并按每一飞行公里费用的80%收取空放费。因此,大批量货物使用包机时,均要争取来回程都有货载,这样费用比较低。只使用单程,运费比较高。  
  (4)包机的优点  
       ①解决班机仓位不足的矛盾。  
       ②货物全部由包机运出,节省时间和多次发货的手续。  
       ③弥补没有直达航班的不足,且不用中转。  
       ④减少货损、货差或丢失的现象。  
       ⑤在空运旺季缓解航班紧张状况。  
       ③解决海鲜、活动物的运输问题。  

  2.部分包机  
  (1)由几家航空货运公司或发货人联合包租一架飞机或者由航空公司把一架飞机的舱位分别卖给几 家航空货运公司装载货物。就是部分包机。运用于托运不足一架整飞机舱仿。但货量又较重的货物运输。  
  (2)部分包机与班机的比较  
       ①时间比班机长,尽管部分包机有固定时间表,往往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起飞。  
       ②各国政府为了保护本国航空公司利益常对从事包机业务的外国航空公司实行各种限制。如包机的活动范围比较狭窄,降落地点受到限制。需降落非指定地点外的其他地点时,一定要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同意后才能降落(如申请入境、通过领空和降落地点)。


商品检验之报验须知

 对外经济贸易关系人在向商检机构报验时,应按照商检机构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申请单并签名盖章。它是关系人报请商检机构检验的正式文件,也是商检机构进行检验的一种原始凭证。一般对于不同合同、不同发票、不同提单或装运单的商品应分别填写申请单。报验时除了提交申请单外,还应根据下列不同的情况分别提供各种单证。

  报验分类和范围

  一. 法定检验报验 我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国际条约,协议的规定,有一部分进出口商品及其运输工具必须经过商检机构的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不能出口或不能在国内销售,使用.这类商品及其运输工具的报验称为法定检验报验。

  (一) 进口商品法定检验范围

  1.列入<<种类表>>的进口商品;

  2.有关国际条约、协议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

  (二) 出口商品及其运载工具法定检验报验的范围

  1.列入<<种类表>>的出口商品;

  2.出口食品的卫生检验;

  3.贸易性出口动物产品的检疫;

  4.出口危险物品和<<种类表>>内商品包装容器的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

  5.装运易腐烂变质食品出口的船舱和集装箱;

  6.有关国际条约、协议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

  7.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

  二. 法定检验报验 根据<<商检法>>及其<<商检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外经济贸易关系人或者外国商检机构可以根据有关合同的约定或自身的需要,申请或委托商检机构办理进出口商品鉴定业务,签发鉴定证书。

  商检机构受理鉴定业务的范围主要有:

  (一) 进出口商品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鉴定和货载衡量;

  (二) 进出口商品的监视装载和监视卸载;

  (三) 进出口商品的积载鉴定、残损鉴定、载损鉴定和海损鉴定;

  (四) 装载出口商品的船舶、车辆、飞机、集装箱等运载工具的适载鉴定;

  (五) 装载进出口商品的船舶封舱、舱口检视、空距测量;

  (六) 集装箱及集装箱货物鉴定;

  (七) 与进出口商品有关的外商投资财产的价值、品种、质量、数量和损失鉴定;

  (八) 抽取并签封各类样品;

  (九) 签发价值证书及其他鉴定证书;

  (十) 其他进出口商品鉴定业务。 报验时间和地点

  一. 进口

  (一) 属于法定检验范围内的进口商品,在到货后,收货人必须向卸货口岸或者报关地的商检机构办理登记,由商检机构在报关单上加盖“已接受登记的印章”,海关凭此验放。同时,收货人还必须在规定的检验地点和期限内,向商检机构报验。

  (二) 法定检验范围以外的进口商品,如果对外经济贸易合同或者运输合同约定由商检机构检验,在进口到货后应依合同所约定的检验地点向商检机构报验,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检验的地点,则在卸货口岸,到达地或者商检机构指定的地点向商检机构报验。

  (三) 大宗散装商品,易腐变质商品以及卸货时发现残损或者数量、重量短缺的商品,必须在卸货口岸或者到达地向当地商检机构报验。

  (四) 需要结合安装调试进行检验的成套设备,机电仪产品以及在口岸打开包装检验后难以恢复的商品,可在收、用货人所在地向商检机构报验。

  (五) 法定检验范围以外的进口商品,如果对外经济贸易合同也未约定由商检机构检验,收货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商检机构应督促收货人验收并进行抽查检验。验收不合格需要凭商检机构检验证书索赔的,收货人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商检机构申请检验出证。

  (六) 对关系国计民生、价值较高、技术复杂的重要进口商品和大型成套设备,收货人应当在对外经济贸易合同中约定在出口国装运前进行预检验、监造或者监装,并保留到货后最终检验和索赔权的条件。

  二. 出口

  (一) 属于法定检验范围的出口商品,发货人应当于接到合同或信用证后备货出口前,在商检机构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向商检机构报验。属于法定检验范围以外的出口商品,如果对外经济贸易合同约定由商检机构检验的,也应按上述要求办理。

  (二) 属于在产地检验后需要在口岸换证出口的商品,发货人应在商检机构所规定的期限内向口岸商检机构报请查验换证。

  (三) 盛装危险货物出口的包装容器以及属于法定检验范围内的出口商品包装容器,包装生产企业应在将包装容器交付有关商品生产企业使用之前向商检机构申报性能检验;在装货出口前,出口经营单位应向商检机构申报使用鉴定。

  (四) 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的食品,冷冻品的船舱,集装箱等运载工具,承运人,装箱单位或代理人必须在装运前向商检机构申请清洁、卫生、冷藏、密固等适载检验。

  (五) 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的出口商品或其运载工具,逾期报运出口的,发货人或承运人必须向商检机构报验。

  报验所需的单证

  一. 进口

  进口商品在报验时,一般应提供外贸合同、国外发票、提单、装箱单、进口货物到货通知单(也称“货物流向单”)等有关单证。

  (一) 申请品质、规格、安全检验的,还应提供国外的检验证书、使用说明书以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凭样成交的,应提交成交样品。

  (二)申请重量鉴定的,应提交国外的重量、水份检验证书和重量明细单。申请木材材积鉴定的,应提供国外的材积明细单。

  (三) 申请残损鉴定、载损鉴定、积载鉴定、海损鉴定的,要提供各程提单、海运散件货物港船交接时的理货残损溢短单、铁路商务记录、空运事故记录等。此外,船方还应提供航海日志、海事报告、舱单、配载图、验舱证书、验舱报告等各种有关资料。

  (四) 申请外商投资财产价值、品种、质量、数量和损失鉴定的,还应提供财产的明细单、发票及各种价值的证明、财产的已使用年限、财产的维修保养情况等各种有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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