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EST韬博供应链致力于提供全方位的物流解决方案,其中海外仓认定服务是其核心业务之一。我们深知,在全球化的今天,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就必须拥有高效的物流体系和优质的供应链管理能力。而海外仓作为连接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重要枢纽,其认定工作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首先,海外仓认定是企业国际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获得海外仓认定,企业不仅可以提升自身的品牌形象,还可以吸引更多的国际客户,从而扩大市场份额。其次,海外仓认定有助于企业优化供应链管理。在海外仓的运营过程中,企业需要面对各种复杂的物流问题,如货物清关、仓储管理等。通过海外仓认定,企业可以借助专业的物流团队和先进的管理系统,提高物流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最后,海外仓认定有助于企业应对国际贸易风险。在海外仓运营中,企业可能会遇到汇率波动、关税政策调整等风险。通过获得海外仓认定,企业可以获得政府的支持和保护,降低这些风险对企业的影响。
综上所述,TOPEST韬博供应链提供的海外仓认定服务,不仅能够帮助企业实现国际化战略,优化供应链管理,还能有效应对国际贸易风险。因此,我们诚挚地邀请广大企业加入我们的行列,共同开启全球贸易的新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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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进口业务详细流程(对船代,商检和海关)
注意事项:
1、提前与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联系,确定船到港时间、地点,如需转船应确认二程船名。
2、提前与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确认换单费、押箱费、换单的时间。
3、提前联系好场站确认好提箱费、掏箱费、装车费、回空费。
二、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如是电报放货,可带电报放货的传真件与保函)去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换取提货单和设备交接单。
注意事项:
1、背书有两种形式,如果提单上收货人栏显示“TO ORDER”则由“SHIPPER”背书:如果收货人栏显示其真正的收货人,则需收货人背书。
2、保函是由进口方出具给船舶代理的一份请求放货的书面证明。保函内容包括进口港、目的港、船名、航次、提单号、件重尺及进口方签章。
3、换单时应仔细核对提单或电放副本与提货单上的集装箱箱号及封号是否一致。
4、提货单共分五联,白色提货联、兰色费用账单、红色费用账单、绿色交货记录、浅绿色交货记录。
5、设备交接单:它是集装箱进出灌区、场站时、用箱人、运箱人与管箱人或其代理人之间交接集装箱及萁 他机械设备的凭证,并兼管箱人发放集装箱的凭证的功能。当集装箱或机械设备在集装箱码头堆场或货运站借出或回收时,由码头堆场或货运站制作设备交接单,经双方签字后,作为两者之间设备交接的凭证。
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分进场和出场两种,交接手续均在码头堆场大门口办理。出码头堆场时,码头堆场工作人员与用箱人、运箱人就设备交接单上的以下主要内容共同进行审核:用箱人名称和地址,出堆场时间与目的,集装箱箱号、规格、封志号以及是空箱还是重箱,有关机械设备的情况,正常还是异常等。
进码头堆场时,码头堆场的工作人员与用箱人、运箱人就设备交接单上的下列内容共同进行审核:集装箱、机械设备归还日期、具体时间及归还时的外表状况,集装箱、机械设备归还人的名称与地址,进堆场的目的,整箱货交箱货主的名称和地址,拟装船的船次、航线、卸箱港等。
三、用换来的提货单(1、3)联并附上报关单据前去报关。
报关单据:提货单(1、3)联海关放行后,在白联上加盖放行章,发还给进口方作为提货的凭证。正本箱单、正本发票、合同、进口报关单一式两份、正本报关委托协议书、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
注意事项:
1.接到客户全套单据后,应确认货物的商品编码,然后查阅海关税则,确认进口税率、确认货物需要什么监管条件,如需做各种检验,则应在报关前向有关机构报验。报验所需单据:报验申请单、正本箱单发票、合同、进口报关单两份。
2.换单时应催促船舶代理部门及时给海关传舱单,如有问题应与海关舱单室取得联系,确认舱单是否转到海关。
3.当海关要求开箱查验货物时,应提前与场站取得联系,调配机力将所查箱子调至海关指定的场站。(事先应与场站确认好调箱费、掏箱费。)
四、若是法检商品应办理验货手续。
如需商检,则要在报关前,拿进口商检申请单(带公章)和两份报关单办理登记手续,并在报关单上盖商检登记在案章以便通关。验货手续在最终目的地办理。
如需动植检,也要在报关前拿箱单发票合同报关单去代报验机构申请报验,在报关单上盖放行以便通关,验货手续可在通关后堆场进行。
五、海关通关放行后应去三检大厅办理三检。
向大厅内的代理报验机构提供箱单、发票、合同报关单,由他们代理报验。报验后,可在大厅内统一窗口交费。并在白色提货单上盖三检放行章。
六、三检手续办理后,去港池大厅交港杂费。
港杂费用结清后,港方将提货联退给提货人供提货用。
七、所有提货手续办妥后,可通知事先联系好的堆场提货。
注意事项:
1.首先应与港池调度室取得联系安排计划。
2.根据提箱的多少与堆场联系足够的车辆尽可能按港方要求时间内提清,以免产生转栈堆存费用。
3.提箱过程中应与堆场有关人员共同检查箱体是否有重大残破,如有,要求港方在设备交接单上签残。
八、重箱由堆场提到场地后,应在免费期内及时掏箱以免产生滞箱。
九、货物提清后,从场站取回设备交接单证明箱体无残损,去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取回押箱费。
注:进口重箱提箱出场的交接
进口重箱提离港区、堆场、中转站时,货方(或其代理人)、内陆(水路、公路、铁路)承运人应持海关放行的《进口提货单》到集装箱代理人指定的现场办理处办理集装箱发放手续。
集装箱代理人依据《进口提货单》、集装箱交付条款和集装箱运输经营人有关集装箱及其设备使用和租用的规定,向货方(或其代理人)、内陆承运人签发《出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和《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 货方、内陆承运人凭《出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到指定地点提取重箱,并办理出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凭《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将拆空后的集装箱及时交到集装箱代理人指定的地点,并办理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
整个外贸流程详解
一、报盘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是由询盘、报盘作为开始。通俗意义上也可以说“询价、报价”,但实际磋商的内容包括:所购产品量的标准等级、质量等级、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包装方式、交货期的要求、运输方式,然后是价格。
常用的报价基于三种贸易术语: FOB“船上交货”、CNF“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在一份专业的报价中,价格术语是核心部分之一。选择以FOB价成交,在运费波动不稳的市场条件下对我们有利。但在由于是进口商与承运人联系派船的,货物一旦装船,出口商对出口货物的控制力小,而且延船等因素会造成我们相应的费用或损失。
在CIF价出口的条件下,船货衔接问题可以得到较好的解决,使得出口商有了更多的控货权、灵活性和机动性,而且在运输和保险上也可赚一点差价,出口盈利才有保障。但一些大的进口商,以自己可以在运输、保险方面得到优惠条件而要求中国出口商以FOB价成交,就是在保证自己的控制权。所以即使出口商提供很优惠的条件,也很难将价格条件改过来。所以到底是迎合买家的需要,还是坚持自己的原则,出口商在报价时多加斟酌十分必要,要看出口商的着重点与眼光。
作为一名业务人员,只懂外贸或仅通单证、航运,有可能会挂一漏万,真正高水平的业务人员,总能利用各种贸易属于扬长避短,CIF和FOB的选择就是最好的证明。要想在国际贸易这一难度高、风险大的行业中立于不败之地,重视对信息情报的收集也是相当重要的。而从报价过程中以及与客人商定价格中,最能看出一个业务员的综合水准,总的来说:一要选择合适的术语,二要了解价格组成的结构,三要掌握报价空间与层次性策略。
二、接单(签约)
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一般需签定《购货合同》(Sales Contract),约定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包装、产地、装运期、目的港、付款方式、索赔、仲裁等内容这标志着出口业务的正式开始。但是这是正式的做法,一般适合于在与大、中型国外采购商做生意的情况下。随着现在国际贸易的发展,双方在这一环节上都追求灵活性和效率性,所以一个新客户通过Email/Fax/MSN发送正式定单或甚至只是语句性的描述的方式都可以下发定单,你确认了“合同”也就成立了,当然这也符合《合同法》的规定的。但在没有和客户签订正式《购货合同的情况下,为了起码的安全保障也便于双方后续的沟通和操作,很多公司都要给客户开个《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上列型号、规格、数量、价格、包装、装运期、目的港口、付款方式等。
三、付款方式
最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有两种,即LC和TT。
1、LC
信用证分为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两类,但最常用的还是跟单信用证,即附有指定单据的信用证。简单地说,信用证是保证出口商收回货款的保证文件,是银行信用。远期和即期信用证的选择,不一定即期的就好,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做即期又对开证行信用或不符点担心则最好要求客户安排保兑,就成了“双保险”;做远期的话,银行都提供贴现的融资业务,不过要收取贴现率,目前一个月约是信用证金额的0.5%,如LC90Days则为1.5%,这个要在定合同的时候与客户协商好,需由客户承担。
2、TT
TT付款方式是以外汇现金方式结算,由客户将款项汇至贵司指定的外汇银行账号内,有前、后TT之分,“前、后”是相对于(排产或)船期来讲的。
注意:如果对新客户采取又是LC远期或不保兑的即期,或者说对老客户采取远期D/P、D/A甚至OA这样的方式,有一个办法可以既规避收汇风险又可以留住生意甚至扩大生意,那就是投“出口信用保险”。
四、备货
备货在整个贸易流程中,居于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技术、品质、数量和交期须按照合同逐一落实,尤其在LC付款条件下交期更显重要。业务员必须要在整个过程中紧密关注并做好协调,尤其对生产和品质比较弱的企业。
五、包装
很多国内企业不重视这一点,其实不管民用、商用还是工用产品,包装都是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要在保护性、唛头标识上做到合格和专业。
六、报检
1、属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须办出口商品检验证书,这是出口报关的前提。目前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主要有四个环节:报检---接受报验---抽检---发证。
2、有的客户还会要求第三方机构的检验证书或自己派验货员过来检验,我们也需要及时联络、送检(或接检)和取得证书,在LC付款方式下,此检验证书也是需要提交的重要单据。
七、报关
须由专业持有报关证人员,持箱单、发票、报关委托书、出口结汇核销单、出口货物合同副本、出口商品检验证书等文本去海关办理通关手续。但是,很多公司目前都是由委托货代来做报关的,为了效率和专业。
八、装船
无论做FOB还是CIF,我们都要积极与货代联系定舱,越早越好,让货代选择价格优惠、信誉好、船期、航程合适的船公司,应在交货期两周之前向货代发出书面定舱通知,随后尽早确认拉柜(也叫做箱、做柜)日期。
装柜日确定后,我们要与生产更紧密沟通进度确保装柜。在装柜日,最好亲自或安排监装,如果要客检那同时还要提前安排好时间的衔接。
柜拉了,海关放行了,装船了,船开了,要配合货代认真对单,CIF情况下要安排好付运海运费,要确认货代及时给你投保了,从而第一时间取得正确的提单和保单。
注:整柜的截关时间一般与拉柜日要隔2天,否则冲关的话有可能爆舱或被甩柜。需要熏蒸的话,截关时间与拉货日还要再多预留1天。走散货的话,截关时间与拉货日还要再多预留2天。
九、交单结汇
提单是出口商办理完出口通关手续、海关放行后,由外运公司签出、供进口商提货、结汇所用单据。
国际贸易术语船务术语
BAF (Bunker Adjustment Factor) 燃油附加费
CAF (Currency Adjustment Factor) 货币贬值附加费
YAS (Yard Surcharges)码头附加费
EPS (Equipment Position Surcharges) 设备位置附加费
DDC (Destination Delivery Charges) 目的港交货费
PSS (Peak Season Sucharges) 旺季附加费
PCS (Port Congestion Surcharge) 港口拥挤附加费
DOC (DOcument charges) 文件费
O/F (Ocean Freight) 海运费
B/L (Bill of Lading) 海运提单
MB/L(Master Bill of Lading) 船东单
MTD (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 多式联运单据
L/C (Letter of Credit) 信用证
C/O (Certificate of Origin) 产地证
S/C (Sales Confirmation)销售确认书(Sales Contract) 销售合同
S/O (Shipping Order)装货指示书
W/T (Weight Ton)重量吨(即货物收费以重量计费)
M/T (Measurement Ton)尺码吨(即货物收费以尺码计费)
W/M(Weight or Measurement ton)即以重量吨或者尺码吨中从高收费
CY (Container Yard) 集装箱(货柜)堆场
FCL (Full Container Load) 整箱货
LCL (Less than Container Load) 拼箱货(散货)
CFS (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 集装箱货运站
TEU (Twenty-feet Equivalent Units) 20英尺换算单位(用来计算货柜量的多少)
A/W (All Water)全水路(主要指由美国西岸中转至东岸或内陆点的货物的运输方式)
MLB(Mini Land Bridge) 迷你大陆桥(主要指由美国西岸中转至东岸或内陆点的货物的运输方式)
NVOCC(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 无船承运人
海运提单正面填写要点
(2)收货人(CONSIGNEE),如要求记名提单 ,则可填上具体的收货公司或收货人名称;如属指示提单,则填为“指示”(ORDER)或“凭指示”(TO ORDER);如需在提单上列明指示人,则可根据不同要求,作成“凭托运人指示”(TO ORDER OF SHIPPER),“凭收货人指示”(TO ORDER OF CONSIGNEE)或“凭银行指示” (TO ORDER OF XX BANK)。
(3)被通知人(NOTIFY PARTY),这是船公司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发送到货通知的收件人,有时即为进口人。在信用证项下的提单,如信用证上对提单被通知人有权具体规定时,则必须严格按信用证要求填写。如果是 记名提单或收货人指示提单,且收货人又有详细地址的,则此栏可以不填。如果是空白指示提单或托运人指示提单则此栏必须填列被通知人名称及详细地址,否则船方就无法与收货人联系,收货人也不能及时报关提货,甚至会因超过海关规定申报时间被没收。
(4)提单号码(B/L NO),一般列在提单右上角,以便于工作联系和查核。发货人向收货人发送装船通知(SHIPMENT ADVICE)时,也要列明船名和提单号码。
(5)船名(NAME OF VESSEL),应填列货物所装的船名及航次。
(6)装货港(PORT OF LOADING),应填列实际装船港口的具体名称。
(7)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填列货物实际卸下的港口名称。如属转船,第一程提单上的卸货港填转船港,收货人填二程船公司;第二程提单装货港填上述转船港,卸货港填最后目的港如由第一程船公司出联运提单(THROUGH B/L),则卸货港即可填最后目的港,提单上列明第一和第二程船名。如经某港转运,要显示“VIA X X”字样。在运用集装箱运输方式时,目前使用“联合运输提单”(COMBINED TRANSPORT B/L),提单上除列明装货港,卸货港外,还要列明“收货地”(PLACE OF RECEIPT),“交货地”(PLACE OF DELIVERY)以及“第一程运输工具”(PRE-CARRIAGE BY),“海运船名和航次”(OCEAN VESSEL,VOY NO)。填写卸货港,还要注意同名港口问题,如属选择港提单,就要在这栏中注明。
(8)货名(DISCRIPTION OF GOODS),在信用证项下货名必须与信用证上规定的一致。
(9)件数和包装种类(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要按箱子实际包装情况填列。
(10)唛头(SHIPPING MARKS),信用证有规定的,必须按规定填列,否则可按发票上的唛头填列。
(11)毛重,尺码(GROSS WEIGHT,MEASUREMENT),除信用证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以公斤为单位列出货物的毛重,以立方米列出货物体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