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家专注于供应链服务的公司,TOPEST韬博拥有先进的仓储和物流管理系统,以及经验丰富的团队和庞大的网络资源。这使得我们能够实现从供应商到终端客户之间的快速、安全、实时的玩具代发货,帮助商家更好地管理库存、控制成本、提高销售效率。
对于商家而言,TOPEST韬博供应链的玩具代发货服务具有诸多优势。首先,我们拥有全面的供应链网络,能够将商品从全球各地的供应商处获取,并通过自己的仓储和物流系统进行分拣、包装和配送。这保证了商家能够获得最新、最热门的玩具产品,更好地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其次,TOPEST韬博的物流系统具有高效性和准确性,能够在短时间内将商品送达客户手中。我们使用先进的物流设备和技术,能够实现对货物的实时追踪和监管,有效降低货物丢失和损坏的风险。同时,我们的团队也会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和消费者需求的变化,提供专业的咨询和建议,帮助商家做出迅速而准确的决策。
此外,TOPEST韬博还提供定制化的玩具代发货服务。根据商家的需求,我们可以根据库存情况和销售数据,采取最合适的供应链管理策略,帮助商家减少库存积压和滞销问题,提高资金周转率。我们还可以根据不同的市场需求和目标群体,推荐适合的玩具产品,帮助商家实现销售增长,提升竞争力。
与TOPEST韬博供应链合作,商家可以享受到全方位的玩具代发货服务,从采购到配送的全过程得到专业的支持和指导。我们深知快速、准确的代发货是商家成功的关键之一,因此我们不断创新和优化供应链流程,提供更好的服务质量和客户体验。
综上所述,TOPEST韬博供应链的玩具代发货服务能够帮助商家实现销售目标,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我们拥有先进的物流系统、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的团队,能够提供高效、安全、定制化的代发货服务。与我们合作,商家可以放心地将玩具产品交由我们来处理,将精力和资源更多地放在市场开拓和产品创新上,实现长期的商业成功。
金华国际快递浙江金华发国际快递代理公司电话金华寄DHL/...
泰州国际快递江苏泰州发国际快递代理公司电话泰州寄DHL/...
外贸商检报验所需单证说明
进口商品在报验时,一般应提供外贸合同、国外 发票 、提单、 装箱单 、进口货物到货 通知 单(也称“货 物流 向单”)等有关单证。
申请品质、规格、安全检验的,还应提供国外的检验证书、使用说明书以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凭样成交的,应提交成交样品申请重量鉴定的,应提交国外的重量、水份检验证书和重量明细单。
申请木材材积鉴定的,应提供国外的材积明细单申请残损鉴定、载损鉴定、积载鉴定、海损鉴定的,要提供各程提单、海运散件货物港船交接时的理货残损溢短单、铁路商务记录、 空运 事故记录等。
此外,船方还应提供航海日志、海事报告、舱单、配载图、验舱证书、验舱报告等各种有关资料申请外商投资财产价值、品种、质量、数量和损失鉴定的,还应提供财产的明细单、 发票 及各种价值的证明、财产的已使用年限、财产的维修保养情况等各种有关的资料在办理国内委托检验时,申请人除按要求填写“委托检验申请单”外,还应提供检验的样品、检验标准和方法。国外委托人在办理委托检验时,还应提供有关函电、资料。
二. 出口
出口商品在报验时,一般应提供外贸合同(或售货确认书及函电)、 信用证 原本的复印件或副本,必要时提供原本。合同如果有补充协议的要提供补充的协议书;合同、 信用证 有更改,要提供合同、信用证的修改书或更改的函电。
对订有长期贸易合同而采取记帐方式结算的,各外贸 进出口 公司每年一次将合同副本送交商检机构.申请检验时,只在申请单上填明合同号即可,不必每批附交合同副本。凡属危险或法定检验范围内的商品,在申请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安全,卫生检验时,必须提交商检机构签发的出口商品包装性能检验合格单证,商检机构凭此受理上述各种报验手续。
凭此成交的商品,须提供经国外买方确认,双方签封或合同,信用证已明确须经商检机构签封的样品.临时看样成交的商品,申请人还必须将样品的编号,号码送交商检机构一份。
对于 服装 、 纺织 品、皮鞋、 工艺品 等商品,在报验时还应提交文字表达不了的样卡、色卡或实物样品;属于必须向商检机构办理卫生注册和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的商品,报验时必须提供商检机构签发的卫生注册证书或出口质量许可证编号和厂检合格单。
冷冻、水产、畜产品和罐头食品等须办理卫生时,必须交附商检机构签发的卫生注册证书和厂检合格单;经发运地商检机构检验合格的商品,需在口岸申请换证的,必须交附发运地商检机构签发的“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凭单”(简称“换证凭单”)正本;经生产经营部门检验的,应提交其检验结果单;第一次检验不合格,经返工整理后申请重新检验的,应交附原来的商检机构签发的不合格 通知 单和返工整理记录;申请重量/数量鉴定的,应交附重量明细单、 装箱单 等资料;申请积载鉴定、监视装载的,应提供配载图、配载计划等资料;申请出口商品包装使用鉴定的,应交附商检机构签发的包装性能检验合格单;申请委托检验时,报验人应填写“委托检验申请单”并提交检验样品、检验标准和方法。国外委托人在办理委托检验手续时还应提供有关函电、资料。
船代箱管业务操作程序
1.单证:主要负责设备交接单的发放
2.操作:负责集装箱动作的跟踪、空箱调运、破箱事务的处理。
3.财务:负责超期费修箱及堆存费用的统计.
二、设备交接单(Equipment Interchange Receipt,简称EIR)的发放
进口
1.凭小提单中的拖车联和拖车公司的"提箱申请书"到箱管财务处办理进口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卸箱费等费用的押款手续。
2.押款后,凭押款凭证及拖车联领取设备交接单(EIR),并核对其内容是否正确。
3.柜子拆空后,应及时将空箱返回指定的回箱地点。
4.空箱返回指定堆场后,客户凭押款凭证到我部办理集装箱费用的结算手续。
出口
1. 客户在出口排载订舱后,凭拖运单第五联并加盖拖车业务章到箱管处领取设备交接单。
2. 船公司要求凭放箱确认方可放箱的,须提供船公司的放箱确认书。
3. 请认真审查设备交接单的内容,如提单号/箱主/营运人/港口/箱型/柜量/提箱地点以及REMARK上的内容。
4. 用户因故需要更改船名、航次、提单号、箱主、提箱地点等内容,须及时到箱管处办理相应更改。
三、集装箱动作管理
进口
船到卸船港后,该航次的进口柜便进入在港箱的操作;根据船东的指示,事先做好柜子的回场安排,每天接收堆场码头的EDI(ELECTRIC DATA INTERCHANGE)及报文,并导入系统;EDI的内容应与实际的提单号/流水号/船名航次应相一致;
进口动作:1重(空)箱卸船----2重(空)箱出场----3空箱进场
滞期费的结算以卸船到柜子进场日期这个时间段来结算。
注意要点:
1.通过陆运过来的柜子需在系统里新增新箱,进入在港箱的操作;
2.中转柜应及时在系统里做中转装船的动作;
出口
每天接收堆场码头的EDI及报文,并导入系统;
EDI的内容应与实际的提单号/流水号/船名航次应相一致;
出口动作:1.空箱出场----2.重箱进场----3.重箱装船
滞期费的结算以空箱出场到重箱进场的日期计。
船开航之后,在系统里做一个出口装船的结束动作。
四、实务操作
1、套柜:客户利用已提未装的集装箱或进口箱拆空的集装箱装运出口货物。
操作:收回原EIR 单进场三联,客户凭船东确认及排载第五联重新生成一份EIR,并填入要套的柜号,将新的EIR 进场联交给客户,应注意的是套柜并不产生提卸箱费。
(1).凭船东确认后的套柜保函
(2).收取操作费
2、退载:
退载有四种情况:未提柜退载、出场空柜退载、码头重柜拆空回场、码头重柜改载
(1).未提柜退载:
打完设备交接单后因故未到堆场提箱,退载时需持全套设备交接单到船代办理退载,客户第一联留底,剩下的全部收回,费用在月末统一结算;
(2).出场空柜退载:
从堆场提取空箱后,空箱并没有装货,且未进入码头,要回空到堆场,一般是回提箱的堆场,客户持设备交接单的进场联到箱管处办理退载手续,拖车将空箱返回指定堆场。如里在免费的期限没有回堆场,船公司会依据超期费率收取费用,如需套柜,需出具套柜保函并得到船公司的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将由货主承担。
(3).码头重柜拆空回场
重柜已经进码头,因故必须移出码头处理,客户出具货主的保函,码头的出场联系单及海关的验放资料及拖车的红联,重新领取一份新的设备交接单;
免费期限以实际去堆场提柜起算;
(4).码头重柜换载:
提柜进码头后因换载,需进其它的码头出口的,操作与第3种情况类似;
*注意:后面两种退载需重新打EIR单。以上共五种退载,原先定舱费均不退,并收取操作费。
五、费用结算
1.修箱费
2.场堆提卸箱费
3.堆存费
4.滞期费(应注意船东减免通知)
集装箱货运站操作实务集装箱进口业务流程
拆箱交货时,货物集散型的内陆港口站,在货运进口货运中的主要业务与要求一般为:
1.做好交货准备工作。
集装箱货运站在船舶抵港前,应从船公司或船代处获得有关单证,包括提单副本、货物舱单、装箱单、货物残损的报告和特殊货物表等。 在船舶进港时间、卸船和堆场计划确定后,货运站应与码头堆场联系,确定提取拼箱集装箱的时间,并制定拆箱交货计划,做好拆箱交货的准备工作。
2.发出交货通知。
货运站应根据拆箱交货计划,及时向各收货人发出交货日期的通知。
3.从堆场领取载货的集装箱。
与码头堆场联系后,货运站即可从堆场(码头或内陆)领取载货集装箱,并办理设备交接单或内部交接手续。
4.拆箱交货及还箱。
从箱内取出货物,一般按装箱单记载顺序进行,取出的货物应按票堆存。拆箱后应将空箱尽快还给堆场,并办理设备交接单或内部交接手续。 货运站代表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收货人领货时,应出具船公司或其他运输经营人签发的、海关放行的提货单(交货记录),货运站核对票、货无误后,即可交付货物。交货时,应与收货人在交货记录上签字,如有异常,应在交货记录上注明。
5.收取有关费用。
交付货物时,货运站应查核所交付的货物在站期间是否发生保管、再次搬运等费用,如发生,则应在收取费用后交付货物。
6.制作交货报告与未交货报告。
集装箱货运站在交货工作结束后,应根据货物交付情况制作交货报告和未交货报告,并寄送给船公司或其他运输经营人,作为他们处理损害赔偿、催提等的依据。
二、疏运及内陆堆场交货业务
集装箱货物由船上卸到码头堆场后,如需要继续运输(大多是联运货物),码头堆场应根据其流向,统一组织到各内陆港站的运输。由于各内陆港站距离港口较远,集装箱货物的疏运大多通过铁路,采用专列、快班车或整车形式运输。这些集装箱货物通过铁路专用线运达后,内陆港站的主要业务及要求有:
1.接受有关单证,做好接、卸准备工作。
2.办理货物交接,组织卸车,并把货物运至堆场堆放。
3.在堆场交付货物。
以上业务内容及要求与码头堆场要求基本相同。
4.对需要继续运输的货物统一组织,做进一步疏运工作。
5.回收空箱。
集装箱内陆港口型货运站是集装箱运输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集疏货物的功能是保证集装箱运输取得规模效益的基本条件之一,在集装箱货物多式联运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以上9种交接方式,是集装箱运输中集装箱货物基本的交接方式。除装货海港码头堆场(或海港码头的集装箱货运站)到卸货海港码头堆场(或卸货海港码头集装箱货运站),交接方式适用于海运单一方式运输(包括海上转运)外,其他交接方式,都是集装箱货物多式联运下的交接方式。
海上货运事故索赔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理赔应遵循一些基本原则。
1.以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为依据的原则。海上事故发生后,是否属保险责任范围、是否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赔偿金额多少、免赔额的确定、被保险人自负责任等等均依据保险合同确定的责任。
2.合理原则。海上保险人在处理保险赔偿时,要以保险合同为依据并注意合理原则,因为海上保险合同条款不能概括所有情况。
3.及时原则。海上保险的主要职能是提供经济补偿。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迅速查勘、检验、定损,将保险赔偿及时送到被保险人手中。
海洋货运险理赔的主要手续包括:
一、 损失通知。
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损失通知是保险理赔的第一项程序。在船舶保险中,如其事故在国外,还应通知距离最近的保险代理人。
二、 查勘检验。
保险人或其代理人获悉损失通知后应立即开展保险标的损失的查勘检验工作。海上保险事故或损失发生在国外,查勘检验常由保险的代理或委托人进行。查勘检验作为海上保险理赔一项重要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原因、救助工作、第三者责任取证、勘察报告和检验报告制作等。海上保险的检验是理赔实务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它确定保险标的损失的责任归属、施救措施的合理性等。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凡属保险责任的货损,收货人必须及时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申请进行联合检验。有两个步骤:
1.港口联合检验。货物抵达目的港后发现货损时,收货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向商检部门申请联检,共同查明致损原因、损坏数量和程度,并编制港口联检报告或情况记录。
2.异地联合检验。当货运转运至内陆收货人时,无论货物在港口卸货是否发现损坏,只要货物运抵目的地,发现有保险责任范围内短缺残损时,收货人可通过当地保险公司进行联合检验并编制联检报告。通过货物检验后,理赔人员应据此确定货损责任的归属。货物“原残”是发货人的责任,属于保险条款的险外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货物“船残”、“工残”或其他外来原因造成的损失,只要在承保期间内发生均属保险责任,保险人应予赔偿。所谓“原残”是指属发货人责任的货物残损,包括在生产、制造、加工、装配、整理和包装过程中的货损;发货港装船前堆存、转运过程中货损;装货港理货公司出具例外单(ExGpfion Lizt) 批明短少损失,货物品质、包装和标志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国家惯例以及不适合远洋运输造成的残损。货物“船残”是指属船方责任的货物残损。货物“工残”是指属装卸公司或其他第三方责任的货物残损,包括装卸工人明显违章操作、粗暴搬运、不慎装卸、使用工具不当等造成货损或在码头、仓库、堆场等处,因运输、堆存和保管不善所造成的货损。对货物损失的检验报告,国际上有统一的固定格式,通常用劳合社的检验报告格式,各国货物损失检验报告的内容基本相同。检验申请人向保险人或其指定检验代理人申请检验时应提供填写如下内容的必要单证:申请检验表、海运提单、货物发票、海事报告、保险单证、装箱单、理货单、货物的重量单等。
三、 核实海洋货运险保险案情。
保险人收到代理人或委托人的检验报告后,还应向有关各方收集资料,并加以核实、补充和修正赔案的材料。
四、 分析海洋货运险理赔案情,确定责任。
保险人应判断原因是否属保险责任,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限内,索赔人是否具有可保利益,审查的有关单证如保险单证、事故检验报告、保险事故证明、保险标的施救和修理等方面文件。
五、计算海洋货运险赔偿金额,支付保险赔偿。
保险赔偿的计算,保险人通常依据索赔清单(Statement of claim)。保险赔偿的计算可以由保险人自身进行,也可由其代理人计算或委托海损理赔人理算。
海运货代理论知识
1、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队会运代理的定义是 :根据客户的指示 ,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的人,其本人并非承运人。货代也可以这些条件,从事与运送合同有关的活动,如储货、报关、验收、收款。
2、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定义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可以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也可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代业务。
国际货代企业作为代理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办理有关业务,收取来代理费或佣金的行为。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签发运输 单证 ,履行运输合同并收取运费和服务费的行为。
货代的服务对象
从国际货运代理人的基本性质看,货代主要是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有关货物运输、转运、仓储、装卸等事宜。一方面它与货物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同时他又与运输部门签订合同,对货物托运人来说,他又是货物的承运人。目前,相当部分的货物代理人掌握各种运输工具和储存货物的库场,在经营其业务时办理包括海陆空在内的货物运输。国际货代所从事的业务主要有:
一、为发货人服务
货代代替发货人承担在不同货物运输中的任何一项手续:
1、以最快最省的运输方式,安排合适的货物包装,选择货物的运输路线。
2、向客户建议仓储与分拨。
3、选的可靠、效率高的承运人,并负责缔结运输合同。
4、安排货物的计重和计量。
5、办理货物保险。
6、货物的拼装。
7、装运前或在目的地分拨货物之前把货物存仓。
8、安排货物到 港口 的运输,办理 海关 和有关 单证 的手续,并把货物交给承运人。
9、代表托运人/进口商承付运费、关税税收。
10、办理有关货物运输的任何外汇交易。
11、从承运那里取得各种签署的提单,并把他们交给发货人。
12、通过与承运人于货运代理在国外的代理联系,监督货物运输进程,并使托运人知道货物去向。
二、为 海关 服务
当货运代理作为 海关 代理办理有关进出口商品的海关手续时,它不仅代表他的客户,而且代表海关当局。事实上,在许多国家,他得到了这些当局的许可,办理海关手续,并对海关负责,负责早发定的 单证 中,申报货物确切的金额、数量、品名,以使政府在这些方面不受损失。
三、为承运人服务
货运代理向承运人及时定舱,议定对发货人、承运人都公平合理的费用,安排适当时间交货,以及以发货人的名义解决和承运人的运费账目等问题。
四、为航空公司服务
货运代理在空运业上,充当航空公司的代理。在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议空运货物为目的,而制定的规则上,它被指定为国际航空协会的代理。在这种关系上,它利用航空公司的货运手段为货主服务,并由航空公司付给佣金。同时,作为一个货运代理,它通过提供适于空运程度的服务方式,继续为发货人或收货人服务。
五、为班轮公司服务
运代理与班轮公司的关系,随业务的不同而不同,近几年来由货代提供的拼箱服务,即拼箱货的集运服务已建立了他们与班轮公司及其它承运人(如铁路)之间的较为密切的联系,然而一些国家却拒绝给货运代理支付佣金,所以他们世界范围内争取对佣金的要求。
六、提供拼箱服务
随着国际贸易中级装运输的增长,引进集运和拼箱的服务,在提供这种服务中,货代担负起委托人的作用。集运和拼箱的基本含义是:把一个出运地若干发货人发往另一个目的地的若干收货人的小件货物集中起来,作为一个整件运输的货物发往目的地的货代,并通过它把单票货物交各个给收货人。货代签发提单,即分提单或其他类似收据交给每票货的发货人;货代目的港的代理,凭初始的提单交给收货人。拼箱的收、发货人不直接与承运人联系,对承运人来说,货代是发货人,而货代在目的港的代理是收货人。因此,承运人给货代签发的是全程提单或货运单。如果发货人或收货人有特殊要求的话,货代也可以在出运地和目的地从事提货和交付的服务,提供门到门的服务。
七、提供多式联运服务
在货代作用上,集装箱化的一个更深远的影响是他介入了多式联运这是他充当了主要承运人并承担了组织一个单一合同下,通过多种运输方式进行门到门的货物运输。它可以以当事人的身份,与其他承运人或其他服务提供者分别谈判并签约。但是,这些分拨合同不会影响多时联运合同的执行,也就是说,不会影响发货人的义务和在多式联运过程中,他对货损及灭失所承担的责任。在货代作为多时联运经营人时,通常需要提供包括所有运输和分拨过程的一个全面的“一揽子”服务,并对它的客户承担一个更高水平的责任。
货运代理的责任
1、基本责任
作为承运人完成货物运输并承担责任(由其签发货运单据,用自己掌握的运输,或委托他人完成货物运输,并收取运费)。
作为承运人完成货物运输不直接承担责任(由他人签发货运单据,使用掌握运输工具,或租用他人的运输工具,或租用他人的运输工具,或委托他人完成货物运输,并不直接承担责任)。
根据与委托方订立的协议或合同规定,或根据委托方指示进行业务活动时,货代应以通常的责任完成此项委托,尤其是在授权范围之内。
如实汇报一切重要事项。在委托办理业务中向委托方提供的情况、资料必须真实,如有任何隐瞒或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的损失,委托方有权向货运代理人追索并撤销代理合同或协议。
负保密义务。货运代理过程中所得到的资料向第三者泄漏。同时,也不得将代理权转让与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