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泰国的心脏地带,以其独特的文化和热情的人民而闻名。在这个充满活力的城市中,TOPEST韬博供应链公司正致力于打造一个高效、便捷的海外仓库解决方案,为全球客户提供一流的物流服务。
我们的曼谷海外仓位于泰国首都的核心区域,紧邻繁忙的商业区和交通枢纽,确保了货物的快速流转和高效的处理能力。在这里,我们拥有先进的仓储设施和专业的管理团队,能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物流解决方案,从货物接收、存储、分拣到配送,每一步都力求精益求精。
曼谷海外仓的优势在于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物流资源。我们与多家国际快递公司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确保了货物的快速通关和派送。此外,我们还提供灵活的仓储服务,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不同规格的存储空间,以满足各种规模的货物需求。
在曼谷海外仓,我们不仅关注货物的存储和流转效率,更注重客户体验的提升。我们提供24小时的客户服务,随时解答客户的疑问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同时,我们还定期举办培训和交流活动,帮助客户提升物流知识和技能,共同推动行业的发展。
作为TOPEST韬博供应链公司的曼谷海外仓,我们将继续秉承“客户至上”的理念,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美好未来!
泰国海外仓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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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济港口:埃灵顿(ellington)港口
埃灵顿(ellington)港口是斐济港口之一,埃灵顿港口代码FJELL,埃灵顿港是太平洋岛屿海运航线主要港口。
港口名 埃灵顿 ELLINGTON 港口代码 FJELL 主要港口 主要 国家/地区代码 FJ 国家/地区 斐济 国家/地区英文名称 FIJI 航线名称 太平洋岛屿
货代商检进口基本流程
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需向海关申报。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金(按货物价值万分之五)超过三个月,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
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1.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
2.从欧盟、美国、韩国、日本进口货物,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热处理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如是非木制的提供无木制包包装。
3.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进口许可证、机电证、重要工业品证书)
4.有减免税手册的提供减免税证明手册。
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
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7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纳金。
报关查验放行后,客户需及时到我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
客户提供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保函及换单费、THC费等司,由代客户到所属船公司换取进口提货单。
航空货运代理合同范本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 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 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国内或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 国内或国际航线的航空货物运输业务。
第二条 甲方托运货物应当真实合法,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拒绝受托代理危险品或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运输商品的运输业务。
第三条 甲方应当正确无误地、真实地制作航空货运单(附件),其内容包括收货人名称、发货人名称、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出运日期、货物品名、要求航班、出运价格、运费的支付方式等要素,并送交或传真给乙方。
第四条 甲方交给乙方的运输标志(唛头)必须有以下内容:收货人名称、参考号码(如:合同号、发票号等)、目的地名称、件数。
第五条 乙方对甲方送交货物的空运业务,应及时订舱、承办收货、制单、报检、装板、交接等整套手续。
第六条 航空运输过程中,允许存在的货物数量、质量正负微差数值为: 。
第七条 甲方保证航空货运单上所填写货物品名和货物的运输声明价值与实际交运货物品名和货物实际价值完全一致,并对所填航空货物运单及相关运输有关文件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第八条 甲方未办理货物申明价值或航空保险的,由于承运人及其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损的,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赔偿额最高为灭损货物毛重的每公斤人民币20元。
第九条 甲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预付改为到付、到付改为预付的,应在航班到达目的港前 小时通知乙方。否则,如货物在目的港被提取,或因此增加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甲方在货物出运后因修改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置方式,要求乙方代发电报通知承运人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正式书面委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运价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第十二条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的,按 标准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航班/日期除有特别约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运人承诺的货物承运航班与日期,未能履行而导致甲方因此受损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不应超过货物的运输费用的100%。
第十四条 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协助甲方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第十五条 货物在乙方掌管期间毁损、灭失的,但乙方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以及甲方、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因货物运输引起的任何索赔,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再给予乙方充分时间的基础上,在法定时效内向乙方书面报告(且提供相应的法律证据),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向航空承运人提出索赔,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采取拖欠或暂扣运费的手段。
第十七条 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赔要求的时间超出法定时效的,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经双方协商,可自行决定该合同的延长或终止。
第二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重货、轻货/泡货、平货什么意思?划分标准是什么?
重货、轻货/泡货、平货如何划分?
根据不同运输方式——空运、快递、海运、汽运、铁运等,对重货(Heavy Cargo或Deadweight Cargo)、轻货/泡货(Light Cargo或Measurement Cargo)、平货的划分标准不一样。
1. 空运和快递
空运和快递的泡重比一般是1:167。即大于1:167的为重货,小于1:167的为轻货/泡货。
体积重量的计算公式是:体积重量(kg)=长(cm)×宽(cm)×高(cm)÷6000。即1CBM≈166.67KG。
也有一种说法是小于1:167的为轻货/泡货;处于1:167和1:300之间的为平货;大于1:300的才是重货。
2. 汽车运输和铁路运输
在汽车运输和铁路运输中,通常都是以1:300为标准区分重货和轻货/泡货。例如:
一批货物体积2cbm,毛重460kg,则460/2=230kg/cbm,实际比重为1:230,小于1:300,所以这批货属于轻货。
3. 水路运输(主要是海运)
海运的泡重比一般是1:500甚至1:1000。我国的海运拼箱业务很多按照1立方米等于1吨的标准区分重货和轻货。例如:
一批货物体积2cbm,毛重1200kg,则1200/2=600kg/cbm,实际比重为1:600。如果轻/重货划分标准是1:500,则属于重货;如果轻/重货划分标准是1:1000,则属于轻货。
当然从理论上来说,按照国际航运业务惯例,凡是货物积载因数小于1.1328立方米/吨或40立方英尺/吨的货物,称为重货;凡是货物积载因数大于1.1328立方米/吨或40立方英尺/吨的货物,称为轻货/泡货。但是,实际操作与理论经常不一样。
PS:本文对重货、轻货/泡货、平货的划分仅供参考。不代表实际也是这样。理论和实际往往有很大距离。而且在实际当中,不同公司的规定可能都不一样。需要具体咨询货代公司、运输公司、快递公司或物流公司。
商品检验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检验条款的主要内容有:检验时间和地点、检验机构、检验标准和方法以及检验证书等。
(一)检验的时间和地点
根据国际上的习惯做法和我国的业务实践,关于买卖合同中检验时间和地点的规定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识记):
1、在出口国检验
又分为(1)工厂检验 (2)装船前检验或装船时检验
(1)工厂检验是由工厂的检验单位或买方的验收人员在货物出厂前进行检验或验收。
(2)装船前检验是指出口货物在装船前交由双方约定的机构或人员进行检验,商品的品质数量以当时的检验结果为准。这是国际上通常所说的“离岸品质、离岸重量”
(3)装船时检验:装船时抽出一部分检验。
2、在进口国检验
(1)卸货时检验:一般是指货物到达目的地卸货后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检验。
也是国际上通常所说的“到岸品质、到岸重量”。
(2)买方营业处所或最后用户所在地检验。货物的品质和重量是以用户所在地的检验结果为准。
3、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也称离岸重量,到岸品质)在我国实际业务中一般采用这种做法。
(二)检验机构
※一般来讲,规定在出口国检验时,应由出口国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在进口国检验时,则由进口国的检验机构负责。
※检验机构,从组织性质来分,有官方的,有同业公会、协会或私人设立的等等。
※在我国,国家质检总局及其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直属机构是主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管
理其所辖地区内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
※商检机构的基本任务有三项:实施法定检验、办理检验鉴定业务、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三)检验证书
※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是商检机构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或鉴定后出具的证明文件。在具体业务中,卖方究竟需要提供哪种证书,要根据商品的种类、性质、贸易习惯以及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而定。
商品检验证书的作用主要为:
1.作为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依据。
2.作为索赔和理赔的依据。
3.作为买卖双方结算货款的依据。
4.检验证书还可作为海关验关放行的凭证。
(四)检验标准和方法
*凡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
*没在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可以参照国家商检部门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检验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或者检验项目,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买卖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数量和包装条款也是进出口商品检验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