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海外仓


TOPEST韬博供应链,作为国际快递物流行业的佼佼者,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物流解决方案。在台州海外仓的运营中,我们凭借专业的服务和高效的管理,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与支持。

台州海外仓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为货物的进出口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我们的海外仓设施齐全,配备了先进的仓储管理系统,能够实现对货物的实时监控和管理,确保货物的安全、准确、及时地送达目的地。

TOPEST韬博供应链深知客户需求的重要性,因此我们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方案,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无论是小批量货物的快速配送,还是大宗货物的长期存储,我们都能够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同时,我们还提供一站式的物流服务,包括报关、报检、仓储、分拣、包装、运输等环节,让客户无需担心物流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此外,TOPEST韬博供应链还注重与客户的沟通与合作,定期与客户进行交流,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反馈,不断优化服务质量。我们相信,只有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才能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在未来的发展中,TOPEST韬博供应链将继续秉承“客户至上”的理念,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和能力,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我们期待与更多的合作伙伴携手共进,共同开创国际快递物流行业的新篇章。

台州仓储代发货_浙江台州电商仓库外包_台州云仓一件代发服...

台州仓储代发货_浙江台州电商仓库外包_台州云仓一件代发服...
台州电商仓储代发货,台州一件代发货,台州电商仓储外包。韬博供应链推出电商仓配一体化的代发货服务,为客户提供浙江台州仓储代发货,仓储一件代发,仓储集货转运,仓储集运代发。从仓储、拣选、...
https://www.topestexpress.com/cangchu-zjtaizhou.html

台州国际快递代理_浙江台州寄国际快递公司电话_台州发DHL/...

台州国际快递代理_浙江台州寄国际快递公司电话_台州发DHL/...
台州国际快递服务,台州国际快递代理,台州国际快递公司 韬博供应链有限公司致力于为全球跨境电商提供一站式物流服务,与各大快递公司均有合作,为您提供优质的四大国际快递(DHL,UPS,FEDEX,TNT)...
https://www.topestexpress.com/kuaidi-zjtaizhou.html

生产物流多层分析

 生产物流是企业物流的关键环节,从物流的范围分析,企业生产系统中物流的边界起于原材料、外购件的投入,止于成品仓库。它贯穿生产全过程,横跨整个企业(车间、工段),其流经的范围是全厂性的、全过程的。物料投入生产后即形成物流,并随着时间进程不断改变自己的实物形态(如加工、装配、储存、搬运、等待状态)和场所位置(各车间、工段、工作地、仓库)。    

  从物流属性分析,企业生产物流是指生产所需物料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运动全过程,是生产系统的动态表现。换言之,物料(原材料、辅助材料、零配件、在制品、成品)经历生产系统各个生产阶段或工序的全部运动过程就是生产物流。   

  从生产工艺角度分析,生产物流是指企业在生产工艺中的物流活动,即物料不断地离开上一工序,进入下一工序,不断发生搬上搬下、向前运动、暂时停滞等活动。这种物流活动是与整个生产工艺过程伴生的,实际上已构成了生产工艺过程的一部分。   

  因此,生产物流是企业生产活动与物流活动的有机结合,对生产物流流程的优化设计离不开对企业生产因素的考虑,二者是不可分割的。生产物流的优化设计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生产流程对物流线路的影响;第二,生产能力对物流设施配备的要求;第三,生产节拍对物流量的影响。


进出口机电产品检验指南

 一、业务概述  
进出口机电产品的检验是指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中检验检疫类别为M或N的进出口机电类产品实施法定检验。机电产品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  
(一)进出口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工程车辆、特种车辆等;  
(二)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包括锅炉、压力容器;  
(三)进出口轻工业产品:包括手表、自行车、缝纫机等;  
(四)进出口机床;  
(五)进口成套设备;  
(六)进口医疗器械;  
(七)进口电梯;  
(八)出口量刃具;  
(九)出口标准件;  
(十)出口手工工具;  
(十一)出口起重工具;  
(十二)进出口其他机械产品。  
二、报验资料  
(一)出境货物报检资料(无特殊说明均可提供复印件,但我局检验人员有权查看其正本,核查其文件的有效性);  
1.报检单(正本);  
2.报检委托书(正本,无报验资格或其他原因需提供此文件);  
3.合同(如申请出口放行文件和检验证书以及换证凭条的,必须是外贸合同;申请换证凭单的,须提供内贸合同);  
4.信用证(外贸合同为信用证结汇方式的);  
5.自检文件(正本,包括自检合格证、自检报告,其内容应包括自检商品名称、规格、数量、检测数据、检验结论、检验依据及标准等内容,长期出口的厂家还应有商检批号的内容);  
6.包装箱检验结果单(正本,以木箱、纸箱为外包装的货物);  
7.出口机电产品质量许可证或“3C”证书;  
8.其他应附单据(包括形式发票、装箱单、磅码单);  
9.特殊文件:对于出口锅炉压力容器,还应该提供由北京市技术监督局出具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二)入境货物报检资料(无特殊说明均可提供复印件,但我局检验人员有权查看其正本,核查其文件的有效性):  
1.报检单(正本);  
2.报检委托书(正本,无报验资格或其他原因需提供此文件);  
3.外贸合同;  
4.外贸发票;  
5.提运单;  
6.装箱单;  
7.进口安全质量许可证(“3C”证书)或制造许可证(锅炉压力容器);  
8.理货签证(申请残损鉴定时);  
9.报关单(申请出具检验/鉴定证书时需要,只作一般检验时,建议也提供此文件);  
10.其它应附单据(如质量保证书、原产地证明等对现场检验有一定帮助的文件和单据)。 (三)现场检验说明  
现场检验的情况在这里作一个简单的介绍,并着重将一些特殊产品的现场检验情况介绍一下,以使被检单位能够作一些相应的准备。  
1.一般进出口机械产品的现场检验:  
(1)进口机械产品的现场检验:原则上收用货单位不得擅自打开货物的外包装,应由我局检验人员在现场监督的时候方可打开货物的外包装,进行数量、规格、型号、外观等项目的检验,收用货单位应委派对本批货物了解的人员协助我局检验人员实施现场检验,并提供相应的检验条件。  
(2)出口机械产品的现场检验:出口单位在我局检验人员实施检验前,提供其真实有效的检验依据及检验标准,同时实施出厂检验的部门应作好被抽查的准备,对于由木箱、纸箱作为外包装的货物,在现场检验前,不得擅自包装,建议出口单位在现场检验之前可将标记及号码、商检批号刷在外包装之上。  
2.进口车辆产品(主要指民用车辆)的现场检验:  
(1)进口车辆产品的现场检验:进口车辆产品的现场检验分为两种情况:  
①首次检验由北京局实施:此种情况多为车辆空运至北京,或者由天津转关至北京。此种情况下,收用货单位除准备前面第二条第2款要求的文件外,在现场检验时还应出具海关的进口货物证明(正本)或展览会留购证明(正本)等文件,如该车辆的车架号、发动机号、VIN号需用特殊手段方可获得,收用货单位应事先准备好。  
②北京局实施查验换单:此种情况指此车辆已经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含北京局)检验合格并签发了进口机动车随车检验单,并且已经确定了车辆的使用单位或个人的车辆,无须在我局检务部门报检,直接到我局工业品检验处申报,我局检验人员实施检验时,车主或者其代理人准备好进口机动车随车检验单(正本/兰色)、身份证明(正本及复印件1份)或企业组织机构代码、销售证明等文件。  
③出口车辆产品的现场检验:出口车辆的厂家应在现场实施检验前,应保留好出口车辆的原始检验文件以备查验。  
3.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的现场检验:  
进口锅炉压力容器的现场检验主要分两个步骤:首先我局检验人员前往现场核对产品数量、规格、型号、外观与其许可证所列是否一致;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该产品需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时,我局检验人员现场发给收用货单位《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申请单》,由收用货单位自检并填写《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申请单》后,加盖收用货单位公章;我局检验人员开具《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委托单》,由收用货单收位持此单以及本批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前往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办理有关安全性能的检验工作。如经我局检验人员现场检验发现问题,将不予开具《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委托单》。安全性能检验工作由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负责,收用货单位应予以配合;该检验工作完成检验后,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签发《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报告书》;收用货单位将此报告送交我局相应检验部门;我局检验部门审核无误后,给予出具《进口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许其安装使用。如安全性能检验不合格,收用货单位不得擅自处理货物,应及时通知所辖的检验检疫机构及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的有关人员,并将《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报告书》送交所辖的检验检疫机构,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对本批货物的处理方案,如需返修,收用货单位需向上述两个部门申请,经上述两个部门对返修方案确认无误后同意修复,收用货单位方可进行返修,经返修后,安全性能检验合格的,允许其使用。  

4.进口医疗器械(心脏起博器)的现场检验:  
进口心脏起博器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医疗产品,其除了要按一般进口产品的程序进行检验外,每支心脏起博器还要进行安全品质检验。我局工业品检验处负责该产品的检验工作,经对进口心脏起博器的数量、规格、型号、外观等项目检验无误后,收货单位应填写进口心脏起博器检验申请单,并加盖公章,由工业品检验处有关人员向北京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开具进口心脏起博器检验委托单,经北京市医疗器械研究所检验合格,并出具报告后,收货单位将其中1份总报告送交工业品检验处,经审核无误,出具检验检疫证明后,本批货物方准使用。  
三、办理时限  
出口机电产品检验时限为8个工作日,进口机电产品的检验时限为14个工作日。  
四、承办部门  
指定管辖商品

印度港口:瑙勒基(navlakhi)港口



瑙勒基(navlakhi)港口是印度港口之一,瑙勒基港口代码INNAV,瑙勒基港是印巴线海运航线上非主要港口,位于阿拉伯海卡奇湾沿岸,最大吃水9.1米,不强制引航,若需要引航员在距港口31.2公里的杜纳浮筒处迎候来港船泊,船舶预计到达时间提前24小时送达。
港口名 瑙勒基 NAVLAKHI 港口代码 INNAV 主要港口 非主要 国家/地区代码 IN 国家/地区 印度 国家/地区英文名称 INDIA 航线名称 印巴线 瑙勒基港口船舶应在白天高潮前3小时入港,港内只能停2艘船,其它船必须在第5号浮标处暂候,该港3个沿岸泊位,总长680米,仅为驳船停泊。
深水海轮停在锚地。锚地距海岸2.4公里,水深8.25-9.14米,港口有11艘驳船,5座中转货仓总面积5750平方米,14座货栈总面积16040平方米。


货物出港操作流程

信用证结汇:由于信用证结汇是货物装运完毕后,以提单及检验等有关单据通过银行交单及赎单时间长,在船舶到达港口时正本单据还没有到达,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在货物到港前通知用户将港口所需的全套报关单据复印件传真给报关单位,报关单位根据提供的单据进行报验。让商检出具入境通关单,在货物到达锚地和泊位时接商检人员去港口做水尺测量,船长根据提单向船代发首次舱单数据。做完水尺数据后船长向船代发直面船单,报关单位根据正本提单去船代换D/O单。在正本提单没到的情况下由船代协商船东以保函卸货,卸货不影响提前报关。 

  在全套报关单据复印件齐全的情况下,向海关申请预报关,海关根据申报的货物单据到现场查验,并且根据提供的直面舱单的数据定税,出具缴税关单。缴款单位按指定帐户缴纳关税后将关税单交给海关,海关根据缴款书在提单上加盖放行章。 

  根据用户提供的货物流向安排沿海运输、内河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的计划。并且将运输的流向及运输的计划表、放行提单等交给港务局业务处,由港务局业务处根据我们提供的流向计划安排装货时间。在货物卸货完毕后的15天,商检出具品质证书、水尺重量单,海关根据卸货完毕的情况出具进口报关单的核销联。 

  在操作程序全部完成后,将所有的费用单据及货物出具的证书和报关单一起交给用户,并且结帐。 

  上述业务操作过程仅是一般程序。货物运输及报关的具体问题会随着不同的情况而变化。  


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进出口玩具的检验监管工作,加强对进出口玩具的管理,保护消费者人身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辖区内进出口玩具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进出口玩具的检验和监督管理。检验检疫机构和从事进出口玩具的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遵守本办法。检验检疫机构对目录外的进出口玩具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规定实施抽查检验。

  第四条 进口玩具按照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实施检验。
  出口玩具按照输入国家或者地区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实施检验,如贸易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高于技术法规和标准的,按照约定要求实施检验。输入国家或者地区的技术法规和标准无明确规定的,按照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实施检验。政府间已签订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规定的要求实施检验。

  第五条 出口玩具生产企业应当获得出口玩具注册登记,方能从事出口玩具的生产和出口。

  第六条 国家质检总局对存在缺陷可能导致儿童伤害的进出口玩具的召回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进口玩具的检验
  第七条 进口玩具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办理报检时,应当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如实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提供有关单证。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进口玩具还应当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第八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进口玩具,按照《进口许可制度民用商品入境验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验证管理。对未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进口玩具,报检人已提供进出口玩具检测实验室(以下简称玩具实验室)出具的合格的检测报告的,检验检疫机构对报检人提供的有关单证与货物是否符合进行审核。对未能提供检测报告或者经审核发现有关单证与货物不相符的,应当对该批货物实施现场检验并抽样送玩具实验室检测。

  第九条 进口玩具经检验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检验证明。

  第十条 进口玩具经检验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退货或者销毁;其他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或者使用。

  第十一条 在国内市场销售的进口玩具,其安全、使用标识应当符合我国玩具安全的有关强制性要求。

  第三章 出口玩具的检验
  第十二条 出口玩具报检时,报检人应当如实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除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出口玩具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该批货物符合输入国家或者地区的标准或者技术法规要求的声明。输入国家或者地区的技术法规和标准无明确规定的,提供该批货物符合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声明;
  (三)玩具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
  (四)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检验检疫机构根据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对出口玩具实施检验。
  出口玩具应当由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出口玩具经检验合格的,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换证凭单;在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直接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出口玩具经检验不合格的,出具不合格通知单。

  第十四条 出口玩具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发货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换证凭单,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查验。经查验合格的,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货物通关单。货证不符的,不得出口。未能在检验有效期内出口或者在检验有效期内变更输入国家或者地区且检验要求不同的,应当重新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第十五条 出口玩具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玩具成品、部件或者部分工序分包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分包或者外购的玩具应当来自获得出口玩具注册登记的企业。

  第十六条 出口玩具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其经营的出口玩具应当是获得出口玩具注册登记的生产企业所生产的玩具。

  第十七条 出口玩具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分包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帐,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分包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

  第十八条 出口玩具生产企业应当在出口玩具或者其最小销售包装的明显位置上标注该企业的出口玩具注册登记证书号,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 注册登记
  第十九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列入目录内的出口玩具,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实施注册登记。

  第二十条 出口玩具生产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出口玩具注册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出口玩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注册登记玩具的首件产品名称、相片、货号、检测报告、使用的原材料、生产工艺以及玩具拟出口国家或者地区等资料。使用特殊化学物质的,还必须提供化学物质的安全分析表或者有关机构的毒理测试或者评估报告;属于贴牌产品的,还应当提供品牌商对产品设计的确认书和品牌商对企业授权生产的证明文件等;
  (四)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厂区平面图、车间平面图、工艺流程图、产品描述和使用原料等);
  (五)与所生产出口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条件、设备、能力、检验手段等证明文件;
  (六)与所生产出口产品相适应的工艺、技术文件;
  (七)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获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应当提供证书复印件);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