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加拿大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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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加拿大专线——连接东西,畅通供应链
TOPEST(韬博供应链)提供可靠便捷的运输服务
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跨国贸易日益增加,物流需求也随之快速增长。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和拥有庞大人口的国家,中国的对外贸易日益繁荣,与世界贸易伙伴的联系日益紧密。TOPEST(韬博供应链)认识到加拿大作为一个重要的贸易伙伴国家,与中国经济的融合日益深入,为了满足客户需求,TOPEST启动了“海珠加拿大专线”,为中国和加拿大贸易提供可靠、高效的物流运输服务。
作为TOPEST(韬博供应链)的旗舰专线之一,“海珠加拿大专线”不仅仅是一条普通的航线,而是连接两国之间经济往来的桥梁。我们为您提供多种运输方式选择,包括海运、空运和陆路运输,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我们与国际物流运输公司合作,保证货物安全运抵目的地,并实现快速通关。不论是海运的大批量货物,还是空运的紧急件,我们都能够提供最佳方案,确保货物准时到达。
“海珠加拿大专线”的优势在于其覆盖范围广泛和服务专业化。我们连接中国各大城市和加拿大主要城市,形成了一张完善的运输网络,从而实现了物流运输的无缝对接。不论是加拿大的港口城市如温哥华、多伦多、蒙特利尔,还是中国的大都市如上海、广州、北京,我们都能够提供快捷、可靠的运输服务。同时,我们的团队成员都具备丰富的物流经验和专业培训,能够为客户提供全程货物跟踪、仓储分拨、报关报检等一系列专业服务,让客户省心放心。
除了提供传统的物流服务,我们也积极探索创新的供应链解决方案。为了提高效率,我们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物联网、大数据分析等,优化运输路径和信息交流,以提供更精确、高效的供应链管理。我们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链条的服务,从采购、生产到销售,每个环节都精心打磨,以确保货物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目的地。我们明白供应链的重要性,将持续不断地投入资源,改善流程和服务质量,以满足客户日益变化的需求。
“海珠加拿大专线”作为TOPEST(韬博供应链)的重点项目,我们将以专业化的团队、优质的服务和创新的供应链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无与伦比的物流体验。我们的目标是成为中国和加拿大之间贸易往来的桥梁和纽带,为两国的经济合作添砖加瓦。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和坚持,将会为客户带来更广阔的发展机遇和商业价值。
选择TOPEST(韬博供应链),“海珠加拿大专线”将为您的供应链管理带来新的高度,让您的业务顺畅无忧。我们期待与您携手合作,共创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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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服务区域: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萝岗区、增城市、从化市 国际快递出口要报关吗,跟空运报关有什么区别 如果邮寄的东西没有超过1000限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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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专线物流有哪些,加拿大专线几天到?


加拿大专线物流有加拿大空运专线物流和加拿大海运专线物流,加拿大专线7-35天到,如果是邮政海运可能要2-3个月才到。

加拿大专线物流有哪些? 1、加拿大空运专线物流:
空运专线物流主要以各大机场为依托,通过客机或货机将货物空运到加拿大,基本上都会提供门到门服务,有的货代会提供报税专线服务。
2、加拿大海运专线物流:
加拿大海运专线由于省了中转环节,货物直接到加拿大各大港口,丢件、损件的概率非常低,另外加拿大海运专线有自己的固定船期航次,及时到货,准时装柜,定时开船,是个不错的选择。
加拿大专线几天到? 加拿大空运专线物流:空运7-10个工作日左右到加拿大。
加拿大商业海运大约需要35天左右到加拿大,邮政海运大约2~3个月到加拿大。
由于天气、清关、派送等原因具体时效要以国际货运代理提供的为准。

国内寄英国3天4天能到么?怎么寄?

如果用DHL就可以,其他快递基本就在5~7天,不过DHL要寄的话会比较贵,如果1kg的东西大概运费在500人民币左右。
现在一般建议找转运公司寄,由转运公司帮忙寄DHL这样的话时效上是一样的,但是运费能便宜很多,具体可以去转运公司官网查运费。推荐我们,

往日本寄电饼铛哪家快递便宜?

往日本寄电饼铛怎么办理?在现代的生活里,电器带给我们很大的便利,比如说电饼铛。作为厨房帮手,能做出许多的丰富的食物,为我们的饮食带来方便的同时,也成为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 那么,如果国外的亲人想要使用电饼铛,找什么公司好呢?电饼铛怎么往日本寄电饼铛,人们在选择国际快递公司时,也难免无从下手,如何从国内方便、安全、又快捷地快递包裹到海外亲人手中,往日本寄电饼铛比较好的国际快递公司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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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铁路联运的托运和承运

国际铁路联运货物运费的计算
  国际铁路联运货物运费计算的主要依据是《国际货协统一过境运价规程》(简称《统一货价》)、《国际货协》和我国的《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简称《国内价规》)。
  1.运费计算的原则
  (1)发送国家和到达国家铁路的运费,均按铁路所在国家的国内规章办理。
  (2)过境国铁路的运费,均按承运当日统一货价格规定计算,由发货人或收货人支付。如在参加国际货协的国家与未参加国际货协国的国家之间运送货物,则有关未参加货协国家铁路的运费,可按其所参加的另一种联运协定计算。
  我国出口的联运货物,交货共同条件一般均规定在卖方车辆上交货,因此我方仅负责至出口国境站一段的运送费用。但联运进口货物,则要负担过境运送费和我国铁路铁路段的费用。
  2.过境运费的计算过境运费按《统一货价》规定计算,其计算程序是:
  (1)根据运单上载明的运输路线,在过境里程表中,查出各通过国的过程里程。
  (2)根据货物品名,在货物品名分等表中查出其可适用的运价等级和计费重量标准化。
  (3)在慢运货物运费计算表中,根据货物运价等级和总的过境里程查出适用的运费率。
  其计算公式为:基本运费额=货物运费率×计费重量
  运费总额=基本运费额×(1褾加成率)
  加成率系指运费总额应按托运类别在基本运费额基础上所增加的百分比。快运货物运费按慢运运费加100%,零担货物加50%后再加100%。随旅客列车挂运整车费,另加200%。
  3.国内段运费按《国内价规》计算,其程序是:(1)根据货物运价里程表确定发到站间的运价里程。一般应根据最短路径确定,并需将国境站至国境线的里程计算在内。
  (2)根据运单上所列货物品名,查找货物运价分号表,确定适用的运价号。
  (3)根据运价里程与运价号,在货物运价表中查出适用的运价率。
  (4)计费重量与运价率相乘,即得出该批货物的国内运费,其计算公式为:运费=运价率×计费重。
  国际铁路联运的托运和承运
  1.托运前的工作:在托运前必须将货物的包装和标记严格按照合同中有关条款,国际货协和议定书中条,项办理:
  (1)货物包装应能充分防止货物在运输中灭失和腐坏,保证货物多次装卸不致毁坏。
  (2)货物标记,表示牌及运输标记,货签,内容主要包括商品的记号和号码,件数,站名,收货人名称等。字迹均应清晰,不易擦掉,保证多次换装中不致脱落。
  2.货物托运和承运的一般程序
  发货人在托运货物时,应向车站提出货物运单和运单副本,以此作为货物托运的书面申请。车站接到运单后,应进行认真审核,对整车货物应检查是否有批准的月度,旬度货物运输计划和日要车计划,检查货物运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如确认可以承运,车站即在运单上签证时写明货物应进入车站的日期和装车日期,即表示接受托运。发货人按签证指定的日期将货物搬入车站或指定的货位,并经铁路根据货物运单的记载查对实货,认为符合国际货协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车站方可予以承认,整车货物一般在装车完毕,发站在货物运单上加盖承运日期戳,即为承运。发运零担货物,发货人在托运时,不需要编制月度,旬度要车计划,即可凭运单向车站申请托运,车站受理托运后,发货人应按签证指定的日期将货物搬进货场,送到指定的货位上,经查验过磅后,即交由铁路保管。从车站将发货人托运的货物,连同货物运单一同接受完毕,在货物运单上加盖承运日期戳时,即表示货物业已承运。铁路对承运后的货物负保管,装车发运责任。
  总之,承运是铁路负责运送货物的开始,表示铁路开始对发货人托运的货物承担运送义务,并负运送上的一切责任。
  3.货运单据
  (1)国际铁路联运运单(INTERNATIONAL THROUGH RAIL WAYBILL),是发货人与铁路之间缔结的运输契约,它规定了铁路与发,收货人在货物运送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对铁路和发,收货人都具有法律效力。
  (2)添附文件:我国出口货物必须添附“出口货物明细单”和“出口货物报关单”以及“出口外汇核销单”另外根据规定和合同的要求还要添附“出口许可证”,品质证明书,商检证。卫生检疫证,动植物检查以及装箱单,磅码单,化验单,产地证及发运清单等有关单证。
  4.出口货物交接的一般程序
  (1)联运出口货物实际交接是在接收路国境站进行。口岸外运公司接铁路交接所传递的运送票据后,依据联运运单审核其附带的各种单证份数是否齐全,内容是否正确,遇有矛盾不符等缺陷,则根据有关单证或函电通知订正,补充。
  (2)报关报验:运送单证审核无误后,将出口货物明细单截留三份(易腐货物截留两份),然后将有关单证送各联检单位审核放行。
  (3)货物的交接:单证手续齐备的列车出境后,交付路在邻国国境站的工作人员会同接收路工作人员共同进行票据和货物交接,依据交接单进行对照检查。交接分为一般货物铁路方交接和易腐货物贸易双方交接。


国家对补偿贸易的管理规定

补偿贸易是指由外国厂商或者利用国外出口信贷进口生产技术和设备,由我方企业进行生产,以返销其产品的方式分期偿还对方技术、设备价款或贷款本息的交易方式。直接用国内产品同国外厂商交换设备、原材料、元器件或成品,以货换货,属于易货贸易,不属补偿贸易的范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除经批准在过渡宽限期内的补偿贸易项目外,自1996年4月1日起取消补偿贸易项目进口加工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的规定。上述贸易项目进口的设备按一般贸易规定办理手续。其进口设备一律照章征税。  

  1996年4月1日前(不含当日,下同)外经贸部门在其审批权限内依法批准的补偿贸易项目且在1996年5月15日(含当日)前经主管海关登记备案,其加工设备于1996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进口的,仍可按原优惠政策办理。对设备进口额在3000万美元(不包括1995年12月28日以后追加的投资)以上的,可通过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报国务院批准后,宽限期可延长至1997年12月31日。  

  有关补偿贸易合同在补偿完毕后,对继续出口的产品以及用其出口收汇购进的设备等,海关按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办理有关手续。补偿贸易出口的补偿产品,原则应返销给提供技术设备的外商,但如有特殊情况,可将有关补偿产品返销给双方指定的第三方代销人,进行三角补偿。实行三角补偿的合同,应由我方经营单位与提供技术设备的外商以及代销补偿产品的第三方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享受补偿贸易的优惠。  

  补偿贸易引进技术设备如属进口许可证或特定产品目录管理的商品,应向经贸部主管部门申领进口货物许可证或报国家机电进出口办审批。海关凭上述进口许可证或机电产品进口证明予以办理有关手续。  

  补偿贸易项下进口技术设备,自进口之日起至补偿产品出口全部偿还设备价款为止,属海关监管货物。未经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和报经主管海关核准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擅自出售、转让或提取移作它用。如因故确需变卖处理的,在征得上述有关部门批准许可后,应按一般贸易办理有关进口手续。


进口商品报检的办理

     进口商品报检的办理
  进口商品分法定检验商品和非法定检验商品,法定检验进口商品是列入《种类表》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商检机构或者国家商检局、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除此以外的进口商品为非法定检验商品。
  这两类商品在办理报验手续上有所不同,前看到货后,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向口岸或到达站商检机构办理进口商品登记手续,然后按商检机构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向到货地商俭机构办理进口商品报验。
  非法定检验进口商品到货后,由收、用货部门直接办理进口通关手续。提货后,可按合同的约定自行检验,若发现问题需凭商检证书索赔的,应向所在地商检机构办理进口商品报验。
  (一)法定检验进口商品登记
  1.填写《种类表》内进口商品登记申请表,按下列要求逐项填写;NO.:商检受理报验编号,由受理报验人员填写。
  申请登记单位:填写申请登记单位全称并盖章。
  登记日期:填写申请登记当天日期。
  商品编号:填写H.S编码8上数字。
  数(重)量:按实际到货数(重)量填写,并加附计量单位。
  进口日期:按“进口货物到货通知单”所列进口日期填写。
  合同号:买卖双方签订的外贸合同的号码。
  合同金额:合同中所列商品总价值,并加附货物名称。
  贸易国别(或地区):进口商品的出口国家(或地区)贸易方式:指“一般贸易”、“三来一补”、“边境贸易“或“其他”填写其中方式之一。
  收用货单位:填写收用货单位全称。
  2.应提供的单据:一般应提供进口货物到货通知单、进口货物报关单、合同、发票、提单/运单等。
  3.商检机构经审核、登记后,在报关单上加盖“已接受登记”印章。海关凭盖有商检机构“已接受登记”印章的报关单验放货物。经验放的货物收用货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商检机构办理进口商品报验。
  (二)进口商品的报验
  1.填写进口商品检验申请单按下列要求填写申请单上的相应栏目,未作说明的按实际情况填写或打对号。
  报验号:商检机构受理报验的编号,由受理报验人员填写。
  报验单位盖章:填写报验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或报验专用章。
  报验日期:填写报验当天的日期。
  发货人:合同中的卖方。
  受货人:合同中的买方。
  品名规格:按合同、发票所列品名规格填写,如品名太多时,只填写主要品名即可。
  合同号: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编号。
  发票号:所附国外发票编号。
  H.S编码:填写《商品分类及编码协调制度》中所列该商品的8位编码。
  报验数量:填写申请检验的数量,并注明计量单位名称。
  报验重量:填写申请检验的重量,并注明净重/毛重及商品计重单位名称。
  商品总价值:按合同或国外发票列明的货值填写,并注明货币名称。
  运输:填写运输工具及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等)。如该批货物是海运、经转运港运载的,应将船名、装运港、转运港、卸货港及目的港均填写清楚。
  进口日期:填写进口货物到货通知单所列进口日期。
  卸货日期:指完成卸货的日期。
  到厂日期:货物运至使用单位的日期。
  索赔有效期:按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填写。
  (索赔有效期有计算方法:是从合同规定的起始日即进口日期或卸毕日期(不含当天)起开始计算,到规定期限的最后一天止。如果截止日为国家法定假日时,则应顺延。例如,索赔期为3个月,进口日期为8月3日,索赔有效期就到11月3日止;如果索赔有效期为90天,索赔有效期就到11月1日止,因在此期间,有的月份为31天,计算时应注意。
  质保期:即质量保证期,按合同规定日期填写。
  包装情况:填写运输包装种类及包装情况是否完好。如有异状,应按实际情况填写。
  标记及号码:按实际到货运输包装上所列标记(唛头)填写,如无标记则应填写“N/M”。
  申请说明:申请人如有特殊要求应在此栏中加以说明。
  2.进口报验应提供的单据及资料
  报验项目不同,应提供的单据及资料也各异,具体情况介绍如下:(1)品质、规格报验应提供下列单据:a.贸易双方签订的合同b.国外发票c.提单或空运单等d.装箱单e.进口货物到货通知单f.国外品质证明g.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标准与技术资料(2)残损鉴定报验,除提供(1)中的a、b、c、d、e外,如海运货物还应加附理货公司出具的理货残损单、海事报告、大副签证或保函;如铁路运输的货物应加附铁路部门出具的商务记录;如航空运输货物应加附空运部门出具的空运事故记录。
  (3)数量、重量鉴定报验除提供(1)中的a、b、c、d、e外,还应加附重量明细单或磅码单和理货清单。进口商品经收、用货部门验收或其他部门检验的,应加附有关货物的验收记录、重量明细单或检验结果报告单。
  (三)进口商品报验的时间及地点
  1.报验时间的规定:
  (1)报验人应在合同中列明的索赔有效期前不少于1/3的时间,向货物所在地商检机构报验。
  (2)索赔期已近,来不及完成检验出证的,报验人必须预先向国外办理延长索赔期手续。
  2.报验地点的规定:
  (1)外贸合同或运输契约规定进口商品检验地点的,应在规定的地点所在地商检机构报验。如,合同规定凭卸货口岸商检机构出具的品质、重量检验证书作为计算价格、结算贷款的,就应向卸货口岸商检机构报验;(2)大宗散装商品、易腐变质商品,如粮食、原糖、化肥、化工原料、农产品等进口商品,必须向卸货口岸或到达站商检机构报验;(3)在卸货时,发现货物的外包装残损或短件的,必须向卸货口岸或到达站商检机构报验;(4)由内地收货、用货的,货物在国内运输途中又不会发生变质、变量而包装又完好的进口商品可向到货地商检机构报验;(5)需结合安装调试进行检验的成套设备、机电仪产品及在口岸开件检验难以恢复包装的商品,应向到货地商检机构报验。
  (四)进口商品报验应注意事项
  1.同一合同、同一发票、同一提单限填一份申请单,同一合同、不同发票或提单的,应分别填写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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