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代发货厂家能够帮助电商企业降低库存风险。对于一个刚起步的电商企业来说,存货成本是一大难题。若要做大做强,企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用于采购商品,并承担库存管理、仓储费用等各种成本。采用代发货模式,电商企业只需提前付款给代发货厂家,当客户下单后,代发货厂家负责将商品直接从生产线上发货,无需电商企业自己储备大量库存。这样一来,不仅降低了企业的库存风险,还缩短了企业现金周转周期,增加了企业运营的灵活性。
其次,代发货厂家能够帮助电商企业减少物流成本。代发货厂家往往具备丰富的物流资源和经验,能够帮助电商企业选择最优的物流方式和渠道,提供高效、安全的物流服务。与传统的生产型企业相比,代发货厂家更能满足电商企业快速发货的需求,提供更低廉的物流费用。对于跨境电商来说,代发货厂家还能提供国际物流、报关、清关等一系列服务,大大减少了跨境电商的运营风险和成本。
此外,代发货厂家还能提供一对一的定制化服务。代发货厂家往往是由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直接提供代发货服务,因此能够提供更具专业性和个性化的服务。无论是商品的质量控制、包装定制,还是订单的跟踪、售后服务,代发货厂家都能根据电商企业的需求进行个性化的处理。这种一对一的服务模式,不仅能够提高电商企业的运营效率,同时也提升了用户的体验和满意度。
然而,代发货厂家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风险。首先,代发货厂家与电商企业之间需要建立起互信的合作关系。电商企业需要确保代发货厂家的产品质量和供货能力,而代发货厂家则需要确保电商企业能够及时、足量地付款。其次,代发货厂家需要具备先进的供应链管理和信息技术能力。只有掌握了准确的库存信息、订单信息和物流信息,才能够及时准确地为电商企业提供代发货服务。
综上所述,代发货厂家作为电商供应链中的重要环节,为电商企业提供了便利、高效的代发货服务。通过降低库存风险、减少物流成本和提供定制化服务,代发货厂家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电商企业的首选合作伙伴。然而,代发货厂家也需要与电商企业保持紧密合作,提高供应链管理和信息技术能力,以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
深圳仓储代发货厂家
如何正确制作海运提单?
1、整套正本提单注有张数。是否按信用证条款交呈。
2、提单正面是否打明承运人(CARRIER)的全名及“承运人(CARRIER)”一词以表明其身份。
3、提单正面已作如上表示,在承运人自己签署提单时,签署处毋须再打明承运人一词及其全名。
4、提单上关于货物的描述不得与商业发票上的货物描述有所不一致。如提单上货物用统称表示时,该统称须与信用证中货物描述并无不一致,且与其他单据有共通连结(Link)特征,例如唛头等。
5、提单上通知人(Notify Party)须注有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名称和地址、电讯号码等。
6、提单上有关运费的批注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和UCP500第33条的规定。
7、提单上的任何涂改、更正须加具提单签发者的签章。
8、提单必须由受益人及装货人(Shipper)背书。
9、提单有印就“已装船”(“Shipped in apparent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 on board…”)字样的,毋须加“装船批注”(“On board notation”);也有印就“收妥待运”(“Received in apparent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 for shipment…”)字样的则必须再加“装船批注”并加上装船日期。
10、提单印有“intended vessel”、“intended port of loading”、“intended port of discharge”及/或其他“intended…”等不肯定的描述字样者,则必须加注"装船批注",其中须把实际装货的船名,装货港口,卸货港口等项目打明,即使和预期(intended)的船名和装卸港口并无变动,也需重复打出。
11、提单上印有“前期运输由”(precarriage by)栏也为“多式联运”方式所专用,不能作为转船提单时打明第一程海轮名称的栏目。只有作多式联运运输单据时,方在该栏内注明“铁路”、“卡车”、“空运”或“江河”(Rail、truck、air、river)等运输方式。
12、提单的“收货人”栏(consigned to或consignee)须按信用证要求说明。例如,信用证规定提单作成“made out to order”,则打“order”一字;“made out to order of the applicant(申请开证人)”,则打“order of ××××(applicant全名)”;“made out to order of the inssuing bank”,则打“order of ××××Bank(开证行全名)”。 如信用证规定提单直接作成买主(即申请人)或开证行的抬头,则不可再加“order of”两字。
13、提单不能有“不洁净”批注(unclean clause),即对所承载的该批货物及其包装情况有缺陷现象的批注。
14、除非信用证许可,提单不能注有“subject charter party”即租船契约提单。
15、单式海运即港对港(装货港到卸货港)运输方式下,只须在装货港(Port of Loading),海轮名(Ocean vessel),及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三栏内正确填写;如在中途转船(Transhipment),转船港(Port of tcano hipment)的港名,不能打在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栏内。需要时,只可在提单的货物栏空间打明“在××(转船港)转船""with transhipment at ××”。
16、“港口”(Port)和“地点”(place)是不同的概念。有些提单印有“收货地点”(place of receipt/taking in charge)和“交货地点/最后目的地”(place of delivery/final destination)等栏目,供提单用作“多式联运”(mulli-madal transport)或“联合运输”(combined transport)运输单据时用。单式海运时不能填注。否则会引起对运输方式究竟是单式海运抑或多式联运的误解。
17、关于转船,《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的第23条b,c两款是这样规定的:
(1)如信用证允许转船--指装货港和卸货港之间发生转船,同一份提单包括了整个航程;
(2)如信用证禁止转船,同一 份提单包括整个航程,装货港和卸货港之间并不发生转船;
(3)如信用证禁止转船,货由集装箱、拖船、母子船载运,即使提单注明将有转船,也不作不符,但须由同一份提单包括整个航程。
货运事故如何理解?
货运事故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类。
狭义的货运事故是指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损、货差事故,如船员过失造成货损、装卸操作不当造成货损、漏装漏卸造成货差、在运输过程中货物被盗,以及其他由于碰撞、搁浅、进水、火灾、爆炸等引起的货物损坏或灭失。根据是个严重程度,可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5种。
广义的货运事故包含了狭义的货运事故,还可以包括运输单据差错(如有单无货、有货无单、单货不符)、延误交付货物、海运中的“无单放货”……
需要注意的是: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受潮、受热、雨淋、发霉、变质、渗透、串味、玷污、污染、锈蚀以及其他货物潜在缺陷等也属于货运事故的范畴吗?
货运事故与货运安全管理密切相关。为减少货运事故,应加强货运安全管理,订立货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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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际快递到澳大利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北京国际快递到澳大利亚怎么办理?
出境报检实务略谈
(1)列入《种类表》内的出境货物;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出证的货物;
(3)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由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货物;
(4)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货物;
(5)装运出境易腐易变食品、冷冻品的船舱、集装箱等运载工具的适载检验;
(6)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
(7)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它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的检疫。
2、报检时间、地点
(1)报检时间
出境货物最迟应于报关或出境装运前10天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检;出境动物应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出入境的运输工具应在出境前向口岸检验检疫机关报检或申报。
(2)报检地点
出境货物影子阿货物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对有内地运往口岸分批、并批的货物,应在产地办理预检,合格后,方可运往口岸办理出境货物的查验换证手续。
对由内地运往口岸后,由于改变国别或地区有不同检疫要求的、超过检验检疫有效期的、批次混乱货证不符的,或经口岸查验不合格的,须在口岸重新报检。
3、出境货物报检的要求
(1)报检单位必须在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报检时填写登记号;报检员在报检时应该出示报检员证。
(2)每份报检单限填一批货物,特殊情况下,对批量小的同一类货物,以同一运输工具,运往同一地点,同一收货、发货人,同一报关单的货物,可填写同一份报检单。
(3)应附资料:合同、信用证、厂检单或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换证凭单(正本)、包装性能合格单、发票、装箱单等;
(4)凭样成交的应提供成交样品。
4、出境报检时应提供的单证、资料
(1)对外贸易合同、销售确认书或订单,出口中成药(蜂王浆、蜂王浆剂、中药酒等)时,除提供外贸合同外,还应提供购销合同及中医药管理部门的批准证书;
(2)信用证,非信用证结汇的应在报检单上注明结汇方式;
(3)发票及装箱单;
(4)实施卫生注册及质量许可证管理的货物,应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卫生注册/质量许可证副本,并在报检单上注明卫生注册证号
或质量许可证号。同时提供厂检合格证。
(5)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境货物,外包装(如:纸箱、木箱、麻袋、集装箱、塑编袋等)报检时应提供“出境货物运输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正本。
5、出境特殊情况,需提供:
(1) 凭样成交的: 除提交一般性报检文件外,还需加附成交样品;
(2) 出境尸体、棺柩、骸骨的报检,报检人应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
①死亡者护照或海员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②死亡者证明书一份;
③死亡医学证明书一份;
④当地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一份。
6、出境货物报检的变更与撤销
对已检的货物有以下情况时,申请人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1)国外开来信用证修改函,凡涉及与检验检疫有关条款的。
(2)由于生产、运输等原因造成数、重量变化的。
(3)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货物,已签发检验检疫证书,需做改动的。
申请变更须提交于变更内容相关的单证,并退回原签发的证书、通关单等。经检验检疫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经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不准变更,可重新报检。
已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的出境货物,由于生产、货源、运输、批文等方面不能出境的,应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撤销报检,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撤销手续。对已完成检验检疫工作的货物,不得撤销报检。并应按规定缴纳检验检疫费。
7、出境货物报检单的填写
出境货物报检单所列各栏必须填写完整、准确、清晰,栏目内容确实无法填写的以“***”表示,不得留空。
(1)报检单位:指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鉴定业务的单位;报检单应加盖公章。
(2)报检单位登记号:指在检验检疫机构的报检注册登记号。
(3)发货人:指本批货物的贸易合同中卖方名称或信用证中的受益人的名称,如需要出具英文证书的,填写中英文。
(4)收货人:指本批出境货物的贸易合同中或信用证中买方名称,如需要出具英文证书的,填写中英文。
(5)货物名称:按贸易合同或发票所列货物名称所对应国家检验检疫机构制定公布的《检验检疫商品目录》所列的货物名称填写。
(6)H.S.编码:指货物对应的海关《商品分类及编码协调制度》中的代码,填写8位数或10位数。
出口放行后报关单差错修改
1、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2、关员签字并加盖放行章的下货纸正本。
3、报关单。
4、书面退关申请。
海关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查验货物。
二、 删单重报
(一) 手册商品备案号、品名的更改
提供:1、原始单据;2、报关所用手册及复印件;3、核销单
(二) 手册备案号的更改
提供:
1、原始单据;
2、报关所用手册及复印件;
3、更改后使用的手册及复印件,且两本手册进口料件及出口成品叶一致。两本手册均应系该货物出口日期之前海关已备案未到期、未核销手册。
(三) 经营单位、发货单位的更改
提供:
1、报关委托书;2、原始单据;3、原始核销单;4、新核销单
(四) 核销单号的更改
提供:
1、新旧核销单及其复印件;
2、已结汇核销的需提供外管局的原原核销单未核销证明或加盖有已核销印章。
(五) 货物品名更改
提供:1、原始单据;2、原始放行单;3、提单副本;4、新核销单
(六) 贸易方式(非底值辅料手册手册)更改(涉及手册备案号)原则上不予更改所有删单重报的报关单若已打印结汇、退税、手册核销联,均应一并交回海关。
三、 改单
(一) 成交方式更改
提供:1、体现成交方式的原始单据;2、原始放行单;3、结汇水单
(二) 运费更改
提供:1、海运发票; 2、原始放行单
(三) 保费、杂费的更改
提供:体现保费、杂费的原始单据
(四) 低值辅料手册改报“一般贸易”
提供:手册及复印件
(五) 指运港、指运国、最终目的国的更改
提供:1、原始放行单; 2、原始单据 ;3、出口仓单
(六) 商品编码的更改
提供:1、原始单据;2、提单副本;3、若有退税率的改变还应提供海关认可的其他单证。
(七) 商品总值的更改
提供:
1、原始单据
2、银行结汇水单(写明核销单号并加盖结汇核销专用联章)
3、情况说明
4、加工贸易的还应提供手册及复印件,放行时单单相符的不予更改。
(八) 币值的更改
提供:1、原始单据
2、银行结汇水单
(九) 工缴费的更改
提供:1、原始单据 2、银行结汇水单 3、手册及复印件
(十) 商品件数、商品数量、包装种类、毛净重的更改,溢短装且在出口证件数量管制规定范围内的更改。
提供:1、回箱单;2、原始放行单; 3、场站收据联(加盖外理章)4、提单副本,大宗散货还应提供商检重量证副本或正本复印件;5、银行结汇水单6、原始单据。
(十一) 换船
提供:有关员签字并加盖放行章的下货纸和新下货纸,新旧下货纸除船名、航次、提单号外,其他项目需一致。放行后,未经海关许可,换装运输工具,海关将不予更改电子数据。
(十二)结汇方式、境内货源地
(十三)运输方式不予更改
注:原始单据,指货物出口结关后,从统计部门调阅复印的单据,包括报关单打印联、手填联、发票、装箱单、商检通关单、出口许可证、配额等的复印件,上有“青岛海关单据复印专用章”。
如货物出口未结关,应从结关部门调阅报关原始单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