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跨境电商已经成为许多企业拓展业务的重要途径。然而,对于海外仓产品在目标市场进行销售,仍然存在一些挑战,例如本地化市场推广、物流配送等问题。TOPEST韬博供应链正是应对这些挑战,推出了在英国站点刊登海外仓产品的服务。
首先,我们的服务团队会与客户合作,确保产品在英国站点上的刊登符合当地市场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了解英国市场的消费习惯和偏好,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销售策略。通过本地化的市场推广,我们将帮助客户在英国市场上打开销售渠道,增加品牌曝光率和销售机会。
其次,我们在英国建立了强大的物流网络,与各大快递公司合作,确保海外仓产品的及时配送。我们的物流团队会与客户密切合作,根据产品特性和市场需求,制定最佳的物流方案。无论是B2B还是B2C订单,我们都会保证产品的快速、可靠地送达终端用户手中,提升客户满意度。
此外,我们的海外仓库设施也是服务的关键。我们在英国设立的海外仓库不仅具备良好的储存能力,还配备了先进的仓储管理系统。我们的团队会对产品进行分类、分区,确保库存的有效管理和及时补货。这样,我们可以满足客户的订单需求,减少订单发货时间,提高交付速度。
与此同时,我们的供应链管理系统可以帮助客户实时追踪产品的库存情况、订单状态和物流信息。客户可以通过我们的系统随时掌握产品的动态,以便做出更加准确的销售决策。
总结起来,TOPEST韬博供应链提供的“在英国站点刊登海外仓产品”服务,能够帮助企业在英国市场上顺利销售海外仓产品。我们提供了本地化市场推广、强大的物流配送网络、先进的仓储管理和实时供应链管理系统。无论是小型企业还是大型企业,我们的服务都能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为他们的业务扩展提供可靠的支持。
如果您有任何关于在英国站点刊登海外仓产品或其他供应链管理需求的问题,请随时和我们联系。TOPEST韬博供应链期待能够成为您的合作伙伴,共同助力您的业务发展。
国际快递发送方式选择及注意
服饰类物品因为重量不轻,所以大家可以对比考虑航空小包和EMS的成本,一些利润比较高重 量比较重的物品可以采用EMS的发货方式,比如冬季的服装,鞋类物品等。而一般的夏天的服饰, 小饰品等则多采用平邮的方式。
二、 如何包装
好的包装首先要保证物品能完好无损地到到达买家手中,国际运输的时间短则一星期长则一个 月,因此只有把物品包装成金刚不坏之身才能抵御邮递员们的粗暴对待和路途中的挤压颠簸。其次, 包装在保证物品不被损坏的前提下还得体现专业度。不能塞一堆废报纸或者塑料袋,而应该使用气泡 膜或者充气袋等专业的包装材料,使得买家获得良好的购买体验。衣服类产品因为一般不存在被压坏 的问题,所以只要防水就行,可以采用快递袋或者气泡袋的包装。但是鞋类物品就要注意包装的问题, 要做好防压防水的包装,所以多采用盒子的包装,其中能放入一些气泡膜或者泡沫防压。小饰品类的 东西有一些也属于易碎类别,因此最好也用盒子包装。
三、 确保发出的是正确的无暇的商品
服饰类物品由于其款式颜色繁多,因此发货前要特别注意发出的是正确的物品,而且质量检查 也非常重要。服饰类物品的质量问题主要有破洞,开线,污点等,这些问题都比较细小所以对发货前 的质量检查要求比较高,质检人员需要特别仔细小心的检查每一件物品。除了保证质量外,碰到购买 多件物品的买家,要确认所有的物品都放入包裹中,不要遗漏了任何物品,可以自己打印装箱清单对 照清单将对应的物品装入。
报关单中涉及国别(地区)填报时应注意的问题
报关单中涉及国别(地区)的栏目填报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国别(地区)名称应填写具体的国别(地区)名称,不能笼统地填报为区域性的名称或国际组织等概念。例如:“中东”、“中美洲”、“西印度群岛”、“阿拉伯国家”、“西非”、“欧洲共同体”等,也不能填写城市或港口名称,如“伦敦”、“汉堡”、“纽约”等。
(2)要防止把名称近似或地理位置邻近的国名报错。如尼日尔和尼日利亚,摩洛哥和摩纳哥,利比亚和利比里亚等。
(3)殖民地、属地要作为一个单独的地区来填报,而不能填报它的宗主国的名称。例如,法属喀里多尼亚不能报成法国,西属的休达、梅里利亚、加那利群岛不能填报成西班牙。
国际快递包裹服务有哪些注意事项
报关员要熟记的时间
6个月:过境货物应自入境之日起6个月内运输出境,经海关同意,可以延期,延期不得超过3个月。
6个月:暂时(准)进出口货物的担保期限是货物进出口之日起的6个月,经海关批准可以延期6个月。暂时进口的施工机械、工程车辆、供安装使用的仪器、工具和电影、电视摄制机械、能及装货物的容器,应自延期第一个月起每月按原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的1/48为完税价格缴纳进口税。不足一个月的按1个月缴纳。
半年:加工区企业自开展出口加工业务或仓储业务之日起,每半年向海关进行一次核销手续。
6个月:食糖、棉花、植物油、羊毛和天然橡胶加工贸易的制成品返销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6个月:出口加工贸易的出口料件应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复进口。
6个月:保税区企业委托非保税区企业加工期限为6个月,特殊可展延6个月。
6个月:保税区企业委托非保税区企业加工期限为6个月,特殊可展延6个月。
6个月:加工区原则上不得委托区外企业进行产品加工,在经主管海关关长批准后,由接受委托我区外企业向加工区主管海关缴纳货物等值的保证金后办理出区手续。加工期限6个月,不得延期。
6个月:在海关提出追索之日起6个月内,担保人有权向海关提供货物已复出口或ATA单证册已合法注销的证据。
6个月:进口展览品应自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经海关批准,可以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个月。
6个月:暂准进口货物应于进口之日起6个月内全部复运出境。如需延期,应提前海关提出申请。延长期满后不再给予延长,如特需,应报海关总署批准。对施工机械、工程车辆、供安装使用的仪器、工具和电影、电视摄制机械以及盛装货物的容器,在延长期内,自第7个月开始按月征收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税。
1年:《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上规定的出口制成品返销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年。
保税监管期限:
1年:进口加工贸易的进口料件应自进口之日起1年内复出口;
1年:保税仓库所存货物的储存期限为1年。延期最长不能超过1年。所存货物超过3个月未转为进口或复运出口,由海关依法变卖,自变卖之日起1年内,经货主申请予以发还。
3年: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内及其后3年内,海关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账簿、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稽查。
3年:无代价抵偿货物应在原进出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最长不得超过3年)进出口,超过期限的,不能按无代价抵偿货物报关。
5年:特定减免税机器设备和其他设备、材料等的监管年限是5年。
6年:特定减免税机动车辆(除特种车辆即主要不是载人或载货的以外都已停止免税)和家用电器的监管年限是6年。
7年: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备案自海关总署签发《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证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7年。如果法律保护有效期不足7年,以法律保护期为准。要求续展备案的,应在期满前6个月向海关总署申请。
8年:特定减免税船舶、飞机及建筑材料(包括钢材、木材、胶合板、人造板、玻璃)的监管年限是8年。
10%:海关监管期内用于维修或用于改进已免税的仪器、仪表和设备而单独进口金额不超过整机价值10%的专用零部件及配件免税。
10%:凡ATA单证项下货物不符合暂准进口或过境条件的,海关将向担保人罚款,金额一般不超过税费的10%,即(关税+消费税+增值税)*10%
12%:目前我国关税总水平已下降到12%。
1000平方米:国家举办展览展位总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实行分级审批。
两倍:海关货物扣留后,收发货人认为未侵犯知识产权的,可提交货物到岸价(离岸价)两倍的担保金。
41:目前直属海关共有41个
1983年,海关理事会通过了《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国际公约》及《协调制度》并于1988年1月1日起生效。到2002年11月,缔约成员国已达101个,正式采用《协调制度》的有179个。
2002年1月,我国对进口税则税目税率进行调整,总税目数增加到7316个,其中5332个税目的税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2002年出口税则中一共有36个税目征收出口税,其中对23个税目实行出口暂定税率,其余的不征税。
目前,我国对原油、黄酒、啤酒和胶卷等进口商品征收从量税,对录像机、放像机、报像机、数字照相机和报录一体机等进口商品征收复合税,仅对新闻纸征收滑准税。
关于税率:2002年进口税则暂定最惠国税目税率表一有164个税号,表二有45个税号;对23个税号制订了出口暂定最惠国税率。2002年我国对小麦、豆油等10种农产品和尿素等3种化肥产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共11种56个税号。
船舶吨税:仅对行驶于我国港口的外国籍船舶、外商租用、中外合营企业租用的外国籍船舶征收。如果按30天期缴纳,按法定税级税率减半征收,按3个月期,全额征收。
海关监管手续费仅对进口减免关税的货物和保税货物征收。但赠送、救灾及残疾人物资、海关放行前受损货物、向外国索赔而准予减免税货物、进口后未经加工,保税储存不足90天即转运复出口货物、暂时进口货物、收取手续费在10元以下的减免税货物免收或暂免收手续费。
3‰:进口免税货物及其他保税货物按照海关审定价格3‰计征。进口减税货物,按照实际减除税负部分的货物价格的3‰计征:货物价格×(1-实征关税率/法定税率)×3‰
1‰:进口后保税储存90天以上未经加工即转运出口的货物,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项目,属于首饰行业进口免税的料、件及来料加工项目中的裘皮加工、机织毛衣和毛衣片、塑料玩具,按货物价格的1‰征收。
1.5‰: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项目,属于加工装配机电产品复出口的货物,按货物价格的1.5‰计征。
0.5‰:出口监管仓库货物的报关,进库货物按基本报关程序办理出口报关手续,缴纳货物出口完税价格的0.5‰的监管手续费,要到货物实际离境时才能领取出口退税单。
3‰:在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时,如果陆运、空运和海运进口货物的保险费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海关应当按"货价加运费"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
集装箱通关进出口流程
1、传递货运单证
以往主要由出口港在船舶开航后,寄送货运单证至到达进口集装箱管理部门,现在我国主要集装箱码头,已开始采用单证EDI来完成。
2、集装箱卸船准备
船舶抵港前几天,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应将下述单证送交码头业务部门,
① 货物舱单(Cargo Manifest);
② 集装箱清单(Container Loading List);
③ 积载图(Stowage Plan);
④ 集装箱装箱单(Container Load Plan/CLP);
⑤ 船舶预计到港通知书;
⑥ 装船货物残损报告;
⑦ 特殊货物表。
码头堆场根据这些单证,结合码头实际情况,安排卸货准备,并制订出集装箱卸船计划、堆场计划、交货安排等。
3、卸船与堆放
码头堆场根据制订的卸船计划、堆场计划从船上卸下集装箱,堆放到堆场指定的箱位,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 空箱与重箱应分开堆放;
② 了解重箱内货物的详细情况;
③ 是否要安排中转运输;
④ 在码头堆场交货,还是在货运站交货;
⑤ 预定的交货日期。
4、交货
根据不同的交货对象,主要业务有:
① 交付给收货人:当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前来提取集装箱时,应出具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提货单,经核对无误后,码头堆场将集装箱交给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交货时,码头堆场和收货人双方在交货记录上?>
② 交给集装箱货运站:如系拼箱货,则由集装箱货运站从码头堆场上将签发的提货单到货运站提货,经货运站核对无误后,即可交货,双方并在交货记录上签字交接。
③ 交给内陆承运人:如集装箱原封不动运往内地交货地点,码头应与船公司或其代理取得联系后,把集装箱交给内陆承运人。如海上承运人责任终止于码头堆场,则以交货记录进行交接;如内陆承运人作为海上承运人的分包承运人,海上承运人则对全程运输负责,码头堆场和内陆码头堆场在将集装箱交给收货人时,应查核货物是否发生了保管费。提出货物丢失或损坏要求赔偿的依据;如发生收货人不按时提货,应编制未交货报告送交船公司,由船公司劲提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