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化的浪潮中,物流成为了连接世界的关键纽带。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海外仓作为跨境电商的重要支撑,其服务模式也日益多样化。TOPEST韬博供应链作为国际快递物流行业的佼佼者,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物流解决方案。
海外仓,即“海外仓库”,是指企业将商品存储在海外的仓库中,以便于处理跨境交易、提高物流效率和降低运营成本。FBA(Fulfillment by Amazon)和FBM(Fulfillment by Merchant)是两种常见的海外仓服务模式。
FBA模式,即由亚马逊等电商平台提供的一种服务,卖家将商品批量发货至亚马逊指定的海外仓,由亚马逊负责商品的存储、拣选、包装、配送等一系列工作。这种模式下,卖家只需专注于产品销售,而无需担心物流问题。
然而,FBA模式并非适用于所有卖家。对于一些中小型卖家来说,由于资金、人力等方面的限制,可能无法承担FBA的费用。这时,FBM模式便成为他们的选择。FBM模式,即卖家自行在海外仓进行商品的存储、拣选、包装、配送等工作。虽然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资源,但卖家可以更好地控制物流环节,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无论是FBA还是FBM,TOPEST韬博供应链都能为您提供专业的物流方案设计、仓储管理、订单处理、运输调度等一站式服务。我们深知,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优化物流成本是赢得客户的关键。因此,我们不断优化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力求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
在未来,TOPEST韬博供应链将继续秉承“专业、高效、创新”的服务理念,与全球客户携手共进,共同开创物流行业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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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FBA头程,FBA头程的运输方式有哪些
海运提单基本内容介绍
·提单的名称:必须注明"提单"(Marine/Ocean Bill of Lading)字样。
·托运人(Shipper)的名称和营业所:此栏填写出口商或信用证没有特殊规定时应填写信用证受 益人的名称和地址,如果信用证要求以第三者为托运人必须按信用证的要求予以缮制。
·收货人或指示(Consignee or Order)的名称:收货人的指定关系到提单能否转让,以及货物 的归属问题,收货人的名称必须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
·通知地址(Notify Address):被通知人即进口方或进口方的代理人,如信用证有具体规定, 要严格按照信用证规定缮制。
·海运船只(Ocean Vessel)本栏按实际情况填写承担本次运输货物的船舶的名称和航次。
·装货港(Port of Lading):本栏填写货物的实际装船的港口名称,即启运港。
·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本栏填写海运承运人终止承运责任的港口名称。
·交货地点(Place of Delivery):本栏只有在转船运输时填写。
·收货地点(Place of Receipt):本栏只有在转船运输时填写。
·标志和号码(Marks and Nos):又称唛头,是提单与货物联系的主要纽带,是收货人提货的重 要依据,必须按信用证或合同的规定填写。如无唛头规定时可注?quot;NO MARKS"(N/M)
包装种类和件数,货名(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此栏按货 物是散装货、裸装货和包装货的实际情况填写。
·毛重和尺码(Gross Weight and Measurement):此栏填写货物的毛重总数和体积总数。
·运费和其他费用(Freight and Charges):此栏填写运费及额外的附加费用。
·运费支付地点(Freight Payable at):此栏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
·签单地点和日期(Place and Date of Issue):提单签发地为装运港所在城市的名称,签发日 期为货物交付承运人或装船完毕的日期。
·正本提单份数(Number of Original B/Ls):正本提单签发的份数必须符合信用证规定的份数。
·代表承运人签字(Signed for or on behalf or the Carrier):提单必须由船长或承运人或 其代理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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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商品报检如何办理
这两类商品在办理报验手续上有所不同,前看到货后,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向口岸或到达站商检机构办理进口商品登记手续,然后按商检机构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向到货地商俭机构办理进口商品报验。
非法定检验进口商品到货后,由收、用货部门直接办理进口通关手续。提货后,可按合同的约定自行检验,若发现问题需凭商检证书索赔的,应向所在地商检机构办理进口商品报验。
(一)法定检验进口商品登记
1.填写《种类表》内进口商品登记申请表,按下列要求逐项填写;NO.:商检受理报验编号,由受理报验人员填写。
申请登记单位:填写申请登记单位全称并盖章。
登记日期:填写申请登记当天日期。
商品编号:填写H.S编码8上数字。
数(重)量:按实际到货数(重)量填写,并加附计量单位。
进口日期:按“进口货物到货通知单”所列进口日期填写。
合同号:买卖双方签订的外贸合同的号码。
合同金额:合同中所列商品总价值,并加附货物名称。
贸易国别(或地区):进口商品的出口国家(或地区)贸易方式:指“一般贸易”、“三来一补”、“边境贸易“或“其他”填写其中方式之一。
收用货单位:填写收用货单位全称。
2.应提供的单据:一般应提供进口货物到货通知单、进口货物 报关单 、合同、发票、提单/运单等。
3.商检机构经审核、登记后,在 报关单 上加盖“已接受登记”印章。 海关 凭盖有商检机构“已接受登记”印章的 报关单 验放货物。经验放的货物收用货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商检机构办理进口商品报验。
(二)进口商品的报验
1.填写进口商品检验申请单按下列要求填写申请单上的相应栏目,未作说明的按实际情况填写或打对号。
报验号:商检机构受理报验的编号,由受理报验人员填写。
报验单位盖章:填写报验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或报验专用章。
报验日期:填写报验当天的日期。
发货人:合同中的卖方。
受货人:合同中的买方。
品名规格:按合同、发票所列品名规格填写,如品名太多时,只填写主要品名即可。
合同号: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编号。
发票号:所附国外发票编号。
H.S编码:填写《商品分类及编码协调制度》中所列该商品的8位编码。
报验数量:填写申请检验的数量,并注明计量单位名称。
报验重量:填写申请检验的重量,并注明净重/毛重及商品计重单位名称。
商品总价值:按合同或国外发票列明的货值填写,并注明货币名称。
运输:填写运输工具及运输方式( 海运 、空运、陆运等)。如该批货物是 海运 、经转运港运载的,应将船名、装运港、转运港、卸货港及目的港均填写清楚。
进口日期:填写进口货物到货通知单所列进口日期。
卸货日期:指完成卸货的日期。
到厂日期:货物运至使用单位的日期。
索赔有效期:按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填写。
(索赔有效期有计算方法:是从合同规定的起始日即进口日期或卸毕日期(不含当天)起开始计算,到规定期限的最后一天止。如果截止日为国家法定假日时,则应顺延。例如,索赔期为3个月,进口日期为8月3日,索赔有效期就到11月3日止;如果索赔有效期为90天,索赔有效期就到11月1日止,因在此期间,有的月份为31天,计算时应注意。
质保期:即质量保证期,按合同规定日期填写。
包装情况:填写运输包装种类及包装情况是否完好。如有异状,应按实际情况填写。
标记及号码:按实际到货运输包装上所列标记(唛头)填写,如无标记则应填写“N/M”。
申请说明:申请人如有特殊要求应在此栏中加以说明。
2.进口报验应提供的单据及资料
报验项目不同,应提供的单据及资料也各异,具体情况介绍如下:(1)品质、规格报验应提供下列单据:a.贸易双方签订的合同b.国外发票c.提单或空运单等d.装箱单e.进口货物到货通知单f.国外品质证明g.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标准与技术资料(2)残损鉴定报验,除提供(1)中的a、b、c、d、e外,如 海运 货物还应加附理货公司出具的理货残损单、海事报告、大副签证或保函;如铁路运输的货物应加附铁路部门出具的商务记录;如航空运输货物应加附空运部门出具的空运事故记录。
(3)数量、重量鉴定报验除提供(1)中的a、b、c、d、e外,还应加附重量明细单或磅码单和理货清单。进口商品经收、用货部门验收或其他部门检验的,应加附有关货物的验收记录、重量明细单或检验结果报告单。
(三)进口商品报验的时间及地点
1.报验时间的规定:
(1)报验人应在合同中列明的索赔有效期前不少于1/3的时间,向货物所在地商检机构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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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代操作中的附加费
1、ORC:origin receiving charge(广东省内各港或华南地区)直接收货附加费。凡从广东省或华南地区(福建、广西、广东、海南)港口起。
注:除广东收ORC外,现在南方各港也均收,如:海南、广西、福建2002年的ORC:去东南亚 RMB 370/560/20’/40’,去欧美 USD 141/269/20’/40’。
e.g.:从昆明陆咧林猩窖b船之货也收ORC
2、SPSC:Shanghai Port Surcharge 上海港附加费,其性质同南方的ORC,只是名称不同,收货地不同(SPSC:收货地于上海)
3、PSS:Peak Season Surcharge:旺季附加费。Peak:尖峰
4、DDC:Destination Delivery Charge 到港(目的港)提货费(实为目的港之码头附加费)
5、THC:Terminal(码头)Handling Charge 码头操作(吊柜)费
注:ORC、SPSC、DDC、THC等从名称上看似为码头收的,实质上是船公司巧立名目,间接提升O/F(ocean freight)(海哔M)
6、FAF:Fuel(燃油)Adjusted Factor 燃油价格调整附加费。日线常用,性质同BAF
7、BAF:Bunker(燃油)adjusted factor 注:BAF=FAF 不同人有不同叫法
8、EBS:Emergency Bunker Surcharge 紧急燃油附加费
注:EBS≠BAF EBS≠FAF
EBS系于BAF(FAF)基础上加收的。当燃油费涨得不很厉害时仅收BAF(FAF);当油价奇高时(如:US$28/桶以上)则同时收BAF与EBS
9、REF:退佣费 全写自猜为
Rebate Fee Rebate:回扣
Forwarder 给 Shipper(客户)rebate;有的Carrier 给Forwarder rebate
10、PCTF=PTF 少部分写为PCS。三个含义均为巴拿马吆痈郊淤M。
PCTF、PTF全称Panama Canal Transit Fee,PCS:Panama Canal Surcharge
注:去East Coast(美东)若采用A/W(All water全水路)方式运输。
则必Transit(通过)Panama Canal;另一条去E.C(美东)之路:于W.C(美西)卸船中转铁路。
11、DOC:Document 文件费=Document Transfer(转换、传递)Fee (但不简写DTF!) 按BL(Bill)即Set(套)收。一套单叫:One bill或One Set
12、DTHC:Destination THC 目的港码头费与DDC差不多
13、TAR:战争附加费 Temporary(临时的≈Provisional)Additional Risks 本义为“临时附加费风险”实指战争附加费
14、GRI:综合费率上涨附加费(美、南美线收)类似PSS于旺季收,一般为US$15左右
15、CUC:底盘费。可能指车船直接换装时的吊装吊卸费
16、ARB:中转费
T/S:中转费 Transship
ITL:中转费 可能指美线货,于W.C卸船后转内陆铁?
另:INT’L=International
ARB:大船转驳船时产生
Eg:大船至Rotterdam卸、装feeder(支线驳船)至Dublin都柏林 (Ireland)。From Rotterdam to Dublin之哔M为ARB
17、IAC:直航附加费(美加)
18、FAF:日本线才收此费。别的收BAF。但现在美线、欧地线也有人将BAF称作FAF。
19、IFA:临时燃油附加费
20、EBA:Emergency Bunker Adjustor 非洲,中、南美洲线收取
EBS:澳洲等线收
21、PCS:港口拥挤附加费。大部分情况下,大多数人用它指Port Congestion(拥挤)Surcharge 用于Israel India &中、南美洲(落后地区,港口作业率低)
另:pcs还指pieces(件)。
22、ACC:走廊附加费。从LBH(Long Beach)、LAX(Los Angeles)中转至加州(California)亚利桑那州(Arizona)内华达州(Nevada)的货收
23、GRR:General Rate Restoration(修复):YM Line:(阳明公司)于旺季收的。24、ISP:Inspection (植检商检费)
25、YAS:Yen(日元)Adjustment Surcharge日元贬值附加费
26、AMS:America Manifest System(美国舱单系统)。2003年美“反恐”的需要,规定Carrier(船公司)必于sailing time前24hrs将货物资料通过AMS系统报美国海关(凡运往或经由USA之货)(货物资料必反映真正的shipper consignee。此二栏不可填货代或其代理人)而Forwarder则须于sailing time 48hrs前将资料(文件)报给Carrier(称为“文件的cut-off时间比此水船的sailing time早48hrs”)forwarder因为此规定而向货主收取AMS附加费,通常约USD25/bi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