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EST韬博供应链,作为国际快递物流行业的佼佼者,致力于提供“海外仓现货分销”服务。我们深知,在全球化的今天,企业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并存。因此,我们不断创新,以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
我们的海外仓现货分销服务,旨在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物流解决方案。通过设立海外仓库,我们能够确保货物的快速、安全、准确地送达目的地。同时,我们还提供灵活的库存管理服务,帮助客户优化库存水平,降低运营成本。
此外,我们还注重与客户的沟通与合作。我们了解每个客户的需求都是独特的,因此我们提供定制化的服务方案,以满足不同客户的特定需求。我们的目标是成为客户最信赖的合作伙伴,共同应对全球物流的挑战。
在未来的发展中,TOPEST韬博供应链将继续秉承创新、专业、诚信的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海外仓现货分销服务。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帮助更多的企业实现全球化的战略目标,共创美好未来。
进口商品报检的办理
进口商品分法定检验商品和非法定检验商品,法定检验进口商品是列入《种类表》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商检机构或者国家商检局、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除此以外的进口商品为非法定检验商品。
这两类商品在办理报验手续上有所不同,前看到货后,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向口岸或到达站商检机构办理进口商品登记手续,然后按商检机构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向到货地商俭机构办理进口商品报验。
非法定检验进口商品到货后,由收、用货部门直接办理进口通关手续。提货后,可按合同的约定自行检验,若发现问题需凭商检证书索赔的,应向所在地商检机构办理进口商品报验。
(一)法定检验进口商品登记
1.填写《种类表》内进口商品登记申请表,按下列要求逐项填写;NO.:商检受理报验编号,由受理报验人员填写。
申请登记单位:填写申请登记单位全称并盖章。
登记日期:填写申请登记当天日期。
商品编号:填写H.S编码8上数字。
数(重)量:按实际到货数(重)量填写,并加附计量单位。
进口日期:按“进口货物到货通知单”所列进口日期填写。
合同号:买卖双方签订的外贸合同的号码。
合同金额:合同中所列商品总价值,并加附货物名称。
贸易国别(或地区):进口商品的出口国家(或地区)贸易方式:指“一般贸易”、“三来一补”、“边境贸易“或“其他”填写其中方式之一。
收用货单位:填写收用货单位全称。
2.应提供的单据:一般应提供进口货物到货通知单、进口货物报关单、合同、发票、提单/运单等。
3.商检机构经审核、登记后,在报关单上加盖“已接受登记”印章。海关凭盖有商检机构“已接受登记”印章的报关单验放货物。经验放的货物收用货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商检机构办理进口商品报验。
(二)进口商品的报验
1.填写进口商品检验申请单按下列要求填写申请单上的相应栏目,未作说明的按实际情况填写或打对号。
报验号:商检机构受理报验的编号,由受理报验人员填写。
报验单位盖章:填写报验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或报验专用章。
报验日期:填写报验当天的日期。
发货人:合同中的卖方。
受货人:合同中的买方。
品名规格:按合同、发票所列品名规格填写,如品名太多时,只填写主要品名即可。
合同号: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编号。
发票号:所附国外发票编号。
H.S编码:填写《商品分类及编码协调制度》中所列该商品的8位编码。
报验数量:填写申请检验的数量,并注明计量单位名称。
报验重量:填写申请检验的重量,并注明净重/毛重及商品计重单位名称。
商品总价值:按合同或国外发票列明的货值填写,并注明货币名称。
运输:填写运输工具及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等)。如该批货物是海运、经转运港运载的,应将船名、装运港、转运港、卸货港及目的港均填写清楚。
进口日期:填写进口货物到货通知单所列进口日期。
卸货日期:指完成卸货的日期。
到厂日期:货物运至使用单位的日期。
索赔有效期:按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填写。
(索赔有效期有计算方法:是从合同规定的起始日即进口日期或卸毕日期(不含当天)起开始计算,到规定期限的最后一天止。如果截止日为国家法定假日时,则应顺延。例如,索赔期为3个月,进口日期为8月3日,索赔有效期就到11月3日止;如果索赔有效期为90天,索赔有效期就到11月1日止,因在此期间,有的月份为31天,计算时应注意。
质保期:即质量保证期,按合同规定日期填写。
包装情况:填写运输包装种类及包装情况是否完好。如有异状,应按实际情况填写。
标记及号码:按实际到货运输包装上所列标记(唛头)填写,如无标记则应填写“N/M”。
申请说明:申请人如有特殊要求应在此栏中加以说明。
2.进口报验应提供的单据及资料
报验项目不同,应提供的单据及资料也各异,具体情况介绍如下:(1)品质、规格报验应提供下列单据:a.贸易双方签订的合同b.国外发票c.提单或空运单等d.装箱单e.进口货物到货通知单f.国外品质证明g.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标准与技术资料(2)残损鉴定报验,除提供(1)中的a、b、c、d、e外,如海运货物还应加附理货公司出具的理货残损单、海事报告、大副签证或保函;如铁路运输的货物应加附铁路部门出具的商务记录;如航空运输货物应加附空运部门出具的空运事故记录。
(3)数量、重量鉴定报验除提供(1)中的a、b、c、d、e外,还应加附重量明细单或磅码单和理货清单。进口商品经收、用货部门验收或其他部门检验的,应加附有关货物的验收记录、重量明细单或检验结果报告单。
(三)进口商品报验的时间及地点
1.报验时间的规定:
(1)报验人应在合同中列明的索赔有效期前不少于1/3的时间,向货物所在地商检机构报验。
(2)索赔期已近,来不及完成检验出证的,报验人必须预先向国外办理延长索赔期手续。
2.报验地点的规定:
(1)外贸合同或运输契约规定进口商品检验地点的,应在规定的地点所在地商检机构报验。如,合同规定凭卸货口岸商检机构出具的品质、重量检验证书作为计算价格、结算贷款的,就应向卸货口岸商检机构报验;(2)大宗散装商品、易腐变质商品,如粮食、原糖、化肥、化工原料、农产品等进口商品,必须向卸货口岸或到达站商检机构报验;(3)在卸货时,发现货物的外包装残损或短件的,必须向卸货口岸或到达站商检机构报验;(4)由内地收货、用货的,货物在国内运输途中又不会发生变质、变量而包装又完好的进口商品可向到货地商检机构报验;(5)需结合安装调试进行检验的成套设备、机电仪产品及在口岸开件检验难以恢复包装的商品,应向到货地商检机构报验。
(四)进口商品报验应注意事项
1.同一合同、同一发票、同一提单限填一份申请单,同一合同、不同发票或提单的,应分别填写申请单。
国际空运中什么是抛货
A:实际重量
B:体积重量=长*宽*高/6000CM
如果A>B那就不是泡货,反之就是泡货了。
*(1)从船舶配积载角度考虑,凡货物积载因数小于船舶载货容积系数的货物,称为重货(deadweight cargo or heavy goods);凡货物积载因数大于船舶载货容积系数的货物,称为轻泡货,又称轻货(measurement cargo or light goods)。
(2)从计算货物运费角度考虑,并按照国际航运业务惯例,凡货物积载因数小于1.1328立方米/吨或40立方英尺/吨的货物,称为重货;凡货物积载因数大于1.1328立方米/吨或40立方英尺/吨的货物,称为轻泡货。重货和轻货对于积载、运输、保管和计费有很大的关系,因此,运输部门要按一定的标准划分重货和轻泡货。我国现行规定:凡每立方米货物的重量大于1吨的为重货;小于1吨的为轻泡货。
邮寄化妆品到国外的价格
总结EMS国际快递省钱发货8大方法
报关手续与单证票据办理
海洋运输:
a)领事发票不需要。
b)自1982年3月1日,不再需要海关发票(特殊海关发票-5515(12-20-76)报关单表格)。
--鞋:自1989年1月起进口鞋需要有"国际鞋业联合会"印刷的"临时鞋发票"。海关只需一份通关发票的原件。发货人可自己决定为其它用途多复写几份副本。--钢制品:报关表格5520(1-18-79)“专用钢铁发票(SpecialSummarySteelInvoice简称SSSI)。自1993年4月26日起不再需要了。
海关发票表格可人熟知的单证出版社和美国总领事馆得到。不需公证。
c)商业发票:
所有货物无论价值高低,均需英语发票4份。每张发票只能包括由一个发货人在一条船或别的交通工具上发给一个收货人的一批货物。说明尽可能详细。出具发票时应采用打字机字体,而不是其他书写形式。允许结果相似的其他形式。发票无需公证。
发票必须包括下列说明:
--售货人的姓名地址
--购货人的姓名地址
--目的港及目的机场
--确认订货的时间
--销售及付款条件
--货包的唛头、号码、数量和种类
--详细的品名。每种商品均需准确、详细描写注明生产和出口国通常的名称、质量等级和质量、大小和规格以及所有其他详细描述商品所需的标志。
如划分税率等级或确定关税价值,要求说明进口商品的成分,须在发票上注明商品的组成生产方式,和对商品所含成分进行描述。也就是把成品合成时按重量和价值的百分比来表示。商品名称在所有单证,就是说商业发票和海运提单都必须完全一致。许多商品要求特别。
确定的说明。因此建议随时听取进口商的意见。
(特殊规定包括许多商品。我们仅列举如下:滚珠轴承和滚柱轴承、纺织布匹、纺织品、鱼、镶框的镜子、玻璃制品、石器、帽、钢铁制品、珠宝、木材、机器部件、金属加工机械、编织挂毯、油及油制品、纸和纸制品、糖制品、液体的糖、玩具、钟表、羊毛、裘皮和裘皮制品)。
--商品数量。数量要用发货国的计量单位或用美国的计量单位
--用销售价列出单位售价和货物总价,总的发票价(这里价值必须也用美元注明)
--各种fob费用,如已包括在发票价格里,无需逐一列出相应的金额。只需注明已包括在内即可。
1980年7月1日起按交易值征收关税。但对美国来说,交易值仍然被理解为fob价格,如具备了某些原则条件,例如,购货人和售货人之间没有结成联盟时,发票中所列的离岸价格通常也被承认为上税价格。
相反,由出口港载货工具至美国第一个进口港口的载货工具,cif费用须逐一列出其金额。因在美国cif费用不是完税价值的一部分,所以无论如何都不应把cif费用包括在价格中。
此外建议,在发票上声明:“无官方之间的交易”。
--副明商品出口时出口国的回扣或其他优惠。增值税,因其已包括在销售价值中,不需指,建议指出:“销售价中不含____%的增值税。”
--原产地。为使商品在美国海关顺利结关,应注意将商业发票订在运货发运单据后或随商品装运时一同发给美国收货人。
d)一般不需要原产地证明书。但下述商品始终要求原产地证明:再出口到美国的外国葡萄酒,需要一般的商会原产地证明(不需特殊表格)。
e)海运提单不需公证
允许出具指示提单。但不一定必须注明被通知人地址。海运提单不仅要注明集装箱号码,而且必须在海运提单上注明各个包装物的详细标记及件数和装有何物。